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25日,闽侯县发布一则征地公告,涉及福州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2日福州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6.3329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合计征收土地6.3329公顷,其中祥谦镇兰圃村水田3.3845公顷、旱地0.0006公顷、园地0.1358公顷、草地0.0101公顷、其他农用地1.212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377公顷、水域1.152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由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征收。
公告明确,涉及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补偿,由闽侯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侯征预公告〔2024〕14号)公告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自本公告届满60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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