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12月17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发布“未成年人不动产出售如何办理登记
”。
何某2010年出生,其父母为了给孩子置业,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处福州市区的住房。2022年父母离婚,孩子按离婚协议由母亲抚养,2024年母亲再婚,孩子随母亲和继父移居上海,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母亲想将福州市区的住房卖掉,因为孩子未满18岁,遂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出售房产事宜。登记机构意见:需要孩子的生父、生母、继父共同到场申请,并出具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法律条文:
《不动产登记规程》中4.8.2.1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由全部监护人共同申请,还应出具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案件点睛:
《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出售未成年人子女的房产,依法应当由监护人即父母共同申请。由于何某的父母离异、母亲再婚,何某随母亲和继父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密切,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何某的继父同样需尽到承担监护义务,何某的全部监护人包含生父、生母、继父,因此登记机构要求孩子的生父、生母、继父共同到场申请,并出具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如果属于收养关系,养父母代为出售未成年养子女房产如何登记的问题:《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时只需要养父母共同到场申请,并出具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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