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据“闽侯县融媒体中心”发文报道,12月17日闽侯县祥谦镇发出第一张房票!
这也继甘蔗街道之后,闽侯又已区域落地执行房票政策。
据报道,2019年林小容家里340.95平方米的老房子,由于南通文山至祥谦兰圃村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被征迁,之前已经选择了部分货币安置,还剩余部分面积未安置解决。
如今,家里的小孩准备结婚,急需房屋作为婚房。最终,林小容选择房票安置。林小容表示,已经和家人一起看过各地房源,计划选择南通或上街的房源入住。
目前祥谦镇已有30多位群众前来房票窗口咨询房票政策,已受理房票业务15单,办结3张房票。
祥谦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房票政策,能让更多的征迁户住上符合他们需求的房源,尽快解决我们镇现有的房屋安置问题。
据了解,为进—步完善闽侯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的多样化需求。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闽侯实际,创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机制,10月11日,闽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实施方案明确,房票安置是指将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权益进行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持房票自行在政府筹集的“房源超市”内购买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店面、商业办公、车位等及二手住宅)的一种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房票使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24个月,超出有效期的票面金额暂时予以冻结。通过出售二手住宅获得的房票兑现时限按照《房票变更合同》约定执行。
此外,闽侯针对房票实行奖励金制度,以出具房票当月的过渡费为基准计算12个月过渡费。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