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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4.89亩!福州地铁口再添袖珍新盘,案名曝光!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12.18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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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4年10月10日,福州马尾区举行2024年第八次国有土地出让大会。个人竞买人张章和以底价3770万元竞得马宗地2024-16号,楼面价4439元/㎡!地块位于马尾快安名城三区西侧,快安大道东侧,名城D地块北侧,儒江胜境南侧
标签:   和丰大厦  新盘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据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布信息显示,“和丰大厦”于2024年12月18日取得县级权限内企业境内投资项目备案。

       该项目报建编号3501052412180101,项目(法人)单位为福建和鑫丰置业有限公司。备案号为闽发改备[2024]A050159,主管部门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结果显示为办结(通过)。

       项目法人福建和鑫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14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高科技园区石狮路2号1#楼8301-6室(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为张章和。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据悉,和丰大厦对应的为马宗地2024-16号,该地块由张章和以个人买家名义竞得。

个人买家3770万摘得马宗地2024-16号  

  2024年10月10日,福州马尾区举行2024年第八次国有土地出让大会。个人竞买人张章和以底价3770万元竞得马宗地2024-16号,楼面价4439元/㎡!

  出让公告显示,马宗地2024-16号位于马尾快安名城三区西侧,快安大道东侧,名城D地块北侧,儒江胜境南侧;土地面积3265.96平方米(折合4.8989400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1.0≤建筑容积率≤2.6,建筑密度≤45%,绿地率≥35%,建筑高度≤50米。

   从地图上可以看到,号马宗地2024-16号,该地块毗邻地铁2号线东延线“儒江站”,周边有不少住宅区。地块北侧有江滨锦城、东侧名城银河湾、南侧有名城国际名城港湾等社区。

  出让公告约定

  1、马宗地2024-16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可全销售。

  2、竞得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低于《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建设用地绿地指标控制表要求,又确需建设的,在其绿地率达到规定标准的70%以上的前提下,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缴纳占用绿地补偿费后,方可建设。

  3、马宗地2024-16号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由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尾镇人民政府及地块竞得人签订三方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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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据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布信息显示,“和丰大厦”于2024年12月18日取得县级权限内企业境内投资项目备案。

       该项目报建编号3501052412180101,项目(法人)单位为福建和鑫丰置业有限公司。备案号为闽发改备[2024]A050159,主管部门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结果显示为办结(通过)。

       项目法人福建和鑫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14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高科技园区石狮路2号1#楼8301-6室(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为张章和。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据悉,和丰大厦对应的为马宗地2024-16号,该地块由张章和以个人买家名义竞得。

个人买家3770万摘得马宗地2024-16号  

  2024年10月10日,福州马尾区举行2024年第八次国有土地出让大会。个人竞买人张章和以底价3770万元竞得马宗地2024-16号,楼面价4439元/㎡!

  出让公告显示,马宗地2024-16号位于马尾快安名城三区西侧,快安大道东侧,名城D地块北侧,儒江胜境南侧;土地面积3265.96平方米(折合4.8989400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1.0≤建筑容积率≤2.6,建筑密度≤45%,绿地率≥35%,建筑高度≤50米。

   从地图上可以看到,号马宗地2024-16号,该地块毗邻地铁2号线东延线“儒江站”,周边有不少住宅区。地块北侧有江滨锦城、东侧名城银河湾、南侧有名城国际名城港湾等社区。

  出让公告约定

  1、马宗地2024-16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可全销售。

  2、竞得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低于《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建设用地绿地指标控制表要求,又确需建设的,在其绿地率达到规定标准的70%以上的前提下,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缴纳占用绿地补偿费后,方可建设。

  3、马宗地2024-16号地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由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尾镇人民政府及地块竞得人签订三方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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