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12月18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十七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4〕209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2024滨挂-11号,宗地位置福州新区滨海新城金滨路南侧、治学路北侧、求是路东侧、善政路西侧;土地面积19272平方米(计28.9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0901)、商务金融用地(0902)。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出让年限40年,竞买保证金1230万元,交易起始价6150万元。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 2年内竣工。
2024滨挂-11号加价幅度为50万元,不设保留价。海西房产网按容积率上限2.5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1,276.46元/平米。
本次地块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9:00至2025年1月17日17:00。挂牌交易期限:2025年1月8日9:00至2025年1月21日17:00。
其他事项
1.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2.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3.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上述地块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会同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竞得人应在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5.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6.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按照《福州滨海新城城市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2020〕9号)要求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8.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长乐区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9.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挂牌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7日的工作日期间,9:00至 12:00,13:30至 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10.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汇至指定的账户)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11.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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