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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房企7340万竞得两幅地,福州都市圈新建两座五星级酒店!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12.1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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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两则土地结果显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底价竞得平潭2024G005号、2024G008号地块,总成交金额7340万。根据出让公告约定,平潭2024G005号、2024G008号地块将建五星级酒店。
标签:   平潭  土地  五星级酒店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两则土地结果显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底价竞得平潭2024G005号、2024G008号地块,总成交金额7340万。

  根据出让公告约定,平潭2024G005号、2024G008号地块将建五星级酒店。

  爱企查资料显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19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平潭县海坛街道中埔庄6号。

  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礼仪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等。

  股权穿透显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兴岚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平潭国企。

  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平潭实发酒店管理3160万竞得2024G005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底价3160万元,竞得平潭2024G005号,楼面价1480.28元/㎡。

 

  出让公告显示,2024G005号位于平潭坛南湾环岛东路西北侧,己湖边村西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土地面积:26684㎡(合40.02亩);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开竣工约定: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该地块建筑产权不可分割销售。

  3、该项目按五星级饭店标准设置开发利用条件,开业运营、投资强度、违约条款、签订监管协议设定如下:

  (1)、竞得人需在工程竣工后18个月内,办理特许行业经营许可证并正式运营。

  (2)、该项目属于旅游文体康体旅游业中高星级酒店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应大于等于300万元/亩;该项目须在正式运营满1年后参评五星级饭店,正式运营满3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评定为“五星级饭店”。若遇非竞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3年内完成评定,竞得人可向管委会相关部门(监管部门)申请顺延一年评定时间。

  (3)、若项目竣工时达不到约定的投资强度,竞得人应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项目若未按期正式运营,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5‰的违约金;项目正式运营后,若未按期评上“五星级饭店”,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4)、在土地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前,由区经发局、旅文局(甲方)与竞得人(乙方)、区资源生态局(丙方)三方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平潭实发酒店管理4180万竞得2024G008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底价4180万元,竞得平潭2024G005号,楼面价1105.92元/㎡。

  出让公告显示,2024G008号位于平潭流水路北侧、五埕路西侧,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

  土地面积:31497㎡(合47.24亩);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开竣工约定: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该地块建筑产权不可分割销售。

  3、该项目按五星级饭店标准设置开发利用条件,开业运营、投资强度、违约条款、签订监管协议设定如下:

  (1)、竞得人需在工程竣工后18个月内,办理特许行业经营许可证并正式运营。

  (2)、该项目属于旅游文体康体旅游业中高星级酒店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应大于等于300万元/亩;该项目须在正式运营满1年后参评五星级饭店,正式运营满3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评定为“五星级饭店”。若遇非竞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3年内完成评定,竞得人可向管委会相关部门(监管部门)申请顺延一年评定时间。

  (3)、若项目竣工时达不到约定的投资强度,竞得人应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项目若未按期正式运营,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5‰的违约金;项目正式运营后,若未按期评上“五星级饭店”,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4)、在土地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前,由区经发局、旅文局(甲方)与竞得人(乙方)、区资源生态局(丙方)三方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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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两则土地结果显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底价竞得平潭2024G005号、2024G008号地块,总成交金额7340万。

  根据出让公告约定,平潭2024G005号、2024G008号地块将建五星级酒店。

  爱企查资料显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19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平潭县海坛街道中埔庄6号。

  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礼仪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等。

  股权穿透显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兴岚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平潭国企。

  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平潭实发酒店管理3160万竞得2024G005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底价3160万元,竞得平潭2024G005号,楼面价1480.28元/㎡。

 

  出让公告显示,2024G005号位于平潭坛南湾环岛东路西北侧,己湖边村西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土地面积:26684㎡(合40.02亩);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开竣工约定: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该地块建筑产权不可分割销售。

  3、该项目按五星级饭店标准设置开发利用条件,开业运营、投资强度、违约条款、签订监管协议设定如下:

  (1)、竞得人需在工程竣工后18个月内,办理特许行业经营许可证并正式运营。

  (2)、该项目属于旅游文体康体旅游业中高星级酒店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应大于等于300万元/亩;该项目须在正式运营满1年后参评五星级饭店,正式运营满3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评定为“五星级饭店”。若遇非竞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3年内完成评定,竞得人可向管委会相关部门(监管部门)申请顺延一年评定时间。

  (3)、若项目竣工时达不到约定的投资强度,竞得人应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项目若未按期正式运营,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5‰的违约金;项目正式运营后,若未按期评上“五星级饭店”,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4)、在土地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前,由区经发局、旅文局(甲方)与竞得人(乙方)、区资源生态局(丙方)三方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平潭实发酒店管理4180万竞得2024G008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底价4180万元,竞得平潭2024G005号,楼面价1105.92元/㎡。

  出让公告显示,2024G008号位于平潭流水路北侧、五埕路西侧,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

  土地面积:31497㎡(合47.24亩);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出让年限:4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开竣工约定: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该地块建筑产权不可分割销售。

  3、该项目按五星级饭店标准设置开发利用条件,开业运营、投资强度、违约条款、签订监管协议设定如下:

  (1)、竞得人需在工程竣工后18个月内,办理特许行业经营许可证并正式运营。

  (2)、该项目属于旅游文体康体旅游业中高星级酒店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应大于等于300万元/亩;该项目须在正式运营满1年后参评五星级饭店,正式运营满3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评定为“五星级饭店”。若遇非竞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3年内完成评定,竞得人可向管委会相关部门(监管部门)申请顺延一年评定时间。

  (3)、若项目竣工时达不到约定的投资强度,竞得人应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项目若未按期正式运营,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5‰的违约金;项目正式运营后,若未按期评上“五星级饭店”,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4)、在土地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前,由区经发局、旅文局(甲方)与竞得人(乙方)、区资源生态局(丙方)三方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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