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围栏上有“高压危险 禁止攀登”警示牌
电子围栏就在登山道旁
15日,福州市民林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68880反映,福州金茂府小区的围墙上拉起了4根“电线”,上面还有“高压危险 禁止攀登”的警示牌,其中一段围墙紧邻福山郊野公园7号福道口,周末常有家长带孩子爬山,担心孩子调皮爬上围栏,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金茂府物业管理方称,“电线”实际上是“电子围栏”,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一电子围栏公司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电网有电流通过,但电子围栏只有电压,没有电流。记者向住建部门了解到,小区设置电子围栏无需经过审批,由安装单位或物业养护或监管。
“高压电网”紧邻登山道,引市民担忧
林女士告诉记者,14日她路过鼓楼区天泉路福山郊野公园7号福道口时,留意到金茂府D区一侧的围墙上架设了4根“电线”,且挂有“高压危险 禁止攀登”的警示牌。
林女士表示:“周末常有市民带着孩子来爬山游玩,若孩子调皮爬上围栏,误触‘高压电’怎么办?”她认为,高压线一般应架设在较高位置,避免人员能轻易触碰到,而在居民小区临街围墙上设置“高压电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15日,记者前往现场查看,发现该小区栅栏围墙顶部确实架设有几根银色金属线,总长度近300米。金属线上每隔一米左右就挂有一块“高压危险 禁止攀登”的牌子。由于栅栏高度约两米,靠近人行道的部分,行人伸手即可触及。
针对此事,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些“电线”实为“电子围栏”,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设置此围栏主要是因为小区紧邻公共街道,为防范小偷翻墙入室而采取的措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高压电,“标语的写法有些问题”。
业内人士:电子围栏对人体没有太大影响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杭州一家销售电子围栏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电子围栏主要应用于学校、小区、工厂等防盗要求高的地方,虽然外形与真正的电网差异不大,但却有着实质上的不同。“电网有电流通过,但电子围栏只有电压,没有电流,并且电压是脉冲电压,每秒发出一个脉冲点,对人体没有大的影响。”
电力业内人士解释称,围墙上的电线线径细,电阻率高,是无法用于传输高压电的。当有不法分子企图越过或剪断电线时,电子围栏脉冲电压将电击入侵者,同时发出报警信号。而由于脉冲电压的非连续性,入侵者只会被击退而不会因电击受伤。
关于脉冲电子围栏是否需要审批、备案、由哪一单位进行管理、验收等,目前国家并未出台强制性规定。记者咨询住建部门获悉,国家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搭设电网,但电子围栏只是安防工具,和电网相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小区围墙安装电子围栏无需部门审批,由安装单位或物业养护或监管。
律师:
若小偷攀爬发生意外
物业不担责
有市民认为,由于脉冲电子围栏带电的特点,不排除可能存在因漏电、电击等导致他人人身伤亡的情况。那么,若电子围栏造成他人损害,谁来担责?
对此,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表示,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因电子围栏产品本身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其次,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应对其管理场所内的公共区域、设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如果因小区物业公司安装电子围栏造成他人损害的,物业公司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如果小偷攀爬电子围栏时发生意外,在电子围栏产品质量、安装过程等并不存在问题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若物业公司已设置警示牌等,已尽到提示义务,对于因小偷出于盗窃目的故意攀爬造成的损害,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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