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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5亩!福州高新区又一片区即将成片开发(附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12.12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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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2月1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闽侯县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同意闽侯县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0167公顷。
标签:   成片开发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1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闽侯县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同意闽侯县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0167公顷。

  “批复”要求,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闽侯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抓好《方案》实施。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闽侯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根据2024年5月27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学园路南侧片区系规划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片区,位于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至学园路,东至高新大道,西临旗山大道,南临浦上大道。本次成片开发涉及上街镇新洲村,南屿镇葛岐村。

  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等,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公配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第三年,3年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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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1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闽侯县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同意闽侯县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0167公顷。

  “批复”要求,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闽侯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抓好《方案》实施。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闽侯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根据2024年5月27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学园路南侧片区系规划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片区,位于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至学园路,东至高新大道,西临旗山大道,南临浦上大道。本次成片开发涉及上街镇新洲村,南屿镇葛岐村。

  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等,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公配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第三年,3年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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