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业主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咨询:
福州城门镇万科金域缇香*号楼下要开殡仪丧葬店,严重影响小区住户的心情和居住环境,居民的心理不适。店铺和房东在装修的时候都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和物业备案,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取缔这种店铺的开展。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该咨询于11月22日得到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经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该店正在装修中,未发现其在开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已告知相关负责人在取得证照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24﹞9号)第九条“申请人不得将违法建筑、危险房屋、未依法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等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和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对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形式审查,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和功能用途。”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核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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