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加快打造优质产业空间载体,日前,福州市政府印发《福州市深化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工作目标:到2027年,工业园区实现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双提升”。其中,产业集聚发展,福州全市省级及以上园区工业营业收入总额达8200亿元,各园区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占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承载能力增强,福州全市新开工建设项目载体1000万平方米,园区新改扩建的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类项目容积率不低于2.0;综合效益提升,福州全市省级及以上园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市总量比重达65%,新改扩建产业类项目亩均税收在现有基础上增长50%。
加强链主企业引领 盘活低效用地
《实施方案》明确,在实施产业集聚行动方面,加强链主企业引领,每年发布工业龙头企业名单,分批次开展链主企业遴选申报,到2027年培育链主企业50家,链主企业年产值(营收)总额超3000亿元;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到2027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10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90家;鼓励企业入园进区,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出台降租金、建平台等企业入园进区政策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入园成本。
在实施集约发展行动方面,完善空间规划,落实每个园区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的要求,编制或修编园区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科学布局;盘活低效用地,全面摸清低效工业用地底数,有序实施上图入库、“一地一策”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到2027年,福州全市盘活低效工业用地1万亩。
配建保租房 引进高质量发展项目
在实施承载力提升行动方面,推进节能降碳,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扩大绿色电力消费,完善园区综合能源管理体系;优化用地供给,支持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支持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混合产业用地出让,与仓储、物流、科研等用途混合布局;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园区搭建若干个共享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集中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利息,由市级财政给予5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单个园区项目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在实施机制创新行动方面,优化运营模式,支持链主企业、国有企业、专业运营商等多种市场主体,以股权投资、片区整体开发或定制式开发等方式参与园区投资建设;转变招商模式,引培优势园区招商运营主体,推行公司化招商、链主招商、基金招商、第三方招商等精准招商模式,着力引进一批高质量发展项目。力争除山区县(闽清、永泰)外的省级及以上园区每年新签约2个以上重大产业项目,福州全市园区每年新签约产业项目合同投资10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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