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省直公积金中心获悉,即日起该中心开通福建农信纯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今后办理福建农信纯商业贷款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直接将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偿还每月贷款。
据了解,已办理福建农信(含省内农信社、农商银行,除厦门外)纯商业住房贷款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还款满1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的,首次还款后的次日起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据了解,此次省直公积金中心在开通建行、兴业、工行、中信、中行和农行等6家受托银行纯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的基础上,又开通福建农信纯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至此,该中心所有受托银行的公积金贷款、纯商业住房贷款均可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有效减轻了贷款职工家庭的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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