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观点网报道,11月8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及其子公司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达成执行和解。
此前因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未能清偿中建投信托的债务,导致双方产生纠纷。中建投信托随后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据此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融侨集团表示,将继续与债权人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以期达成更全面的解决方案。同时,融侨集团也在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应对当前的债务逾期和诉讼仲裁等问题。
资金涉及5.21亿元!融侨集团与中建投信托诉讼进展
在今年5月8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发布公告,披露了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进展情况。公告中涉及的债券包括HPR融侨1、H融侨F1、HO融侨F1、H20融侨1、H20融侨2以及H21融侨1。
诉讼的基本情况源于融侨集团的子公司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福建居业”)未能清偿中建投信托的债务,导致融侨集团、福建居业、福州融心置业有限公司(“融心置业”,为相关借款共同还款人)、福州大疆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大疆咨询”,融心置业70%股权持有人)、福州嵩霖投资有限公司(“嵩霖投资”,融心置业30%股权持有人)与中建投信托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最新进展显示,融侨集团近日已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扣留、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福建居业、融心置业、融侨集团款项人民币5.21亿元及债务利息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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