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4年11月4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闽侯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经开区食品产业园一支路项目】”。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经开区食品产业园一支路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经开区食品产业园一支路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征收荆溪镇关口村集体土地0.1734公顷(折合)。其中:水田0.0978公顷、园地0.0270公顷、林地0.0374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112公顷。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0.1734公顷土地为荆溪镇关口村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由闽侯县人民政府公布的《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侯政规〔2023〕5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侯政文〔2024〕2号)的文件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实行统一区片价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41000元/亩标准实施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侯政文〔2024〕2号文件规定补偿。房屋拆迁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榕政综〔2009〕100号)。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原侯拟征地安置公告〔2024〕8号作废。
经开区食品产业园一支路西起长龙路,东至石井路
据悉,经开区食品产业园一支路项目西起长龙路,东至石井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长437.91米,道路标准红线宽度18米,双向两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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