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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再开发!闽侯有新动作,规划范围1936平方公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11.01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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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着力解决闽侯县现状老旧小区、工业用地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等问题;精准开展分类处置工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倒逼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市更新,推进高质量发展。
标签:   闽侯

2024年11月1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1]HGZB[GK]2024001、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信息显示,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项目编号:[350121]HGZB[GK]2024001;预算金额为810,000.00元。

招标内容:完成闽侯县县长低效用地摸底调查、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建议清单等内容。

 

招标文件显示,通过本次试点,着力解决闽侯县现状老旧小区、工业用地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等问题;精准开展分类处置工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倒逼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市更新,推进高质量发展。

闽侯县行政区划

规划范围:闽侯县行政辖区除高新区以外的范围,总面积1936平方公里,重点聚焦城中村、旧屋区和低效工业用地。

规划期限:与市试点期一致,至2027年9月。

充分利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摸清闽侯现状低效用地的范围、规模、用途(现状、规划)、工业用地的开发强度、产出效益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查清重点片区土地权属关系,摸清闽侯县低效用地分布情况,形成闽侯低效用地调查一张底图,形成上图入库成果。


编制《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主要工作内容

(1)低效用地现状特征与问题分析

根据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数据成果,梳理总结现状低效用地数量规模、空间布局、用地类型、再开发情况等特征,从多角度分析低效用地成因、现状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在再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

(2)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研判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管制要求和城市建设相关标准、管理规定,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工业园区提升等,以及区域设施支撑、原土地权利人意愿、实施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研判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

(3)低效用地再开发总体目标与策略

依据相关上位规划,从集约节约用地、产业转型升级、空间结构与土地利用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城镇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总体目标。以解决城镇发展现实突出问题和满足城市实际发展诉求为目标,提出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总体规划策略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引导对策。

(4)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与指标

落实上位规划相关要求,结合低效用地现状概况与改造需求,确定规划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总规模、各类型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提出低效用地改造为工业、商业、居住、公共服务等各类用地的比例指引。

(5)低效用地再开发片区划分与策略指引

以解决现实问题和实现总体目标为导向,以相关上位规划为指引,结合空间发展诉求和现状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从提升用地效率、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空间结构、提升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交通设施提升、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景观风貌等方面出发,划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片区。综合考虑再开发片区区位、再开发重点内容以及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限制性要素,将再开发片区划分为重点再开发片区和一般再开发片区,统筹各类片区的规划策略。

(6)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规划指引

以上位规划为指引,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因素,结合片区区位条件、配套条件、周边用地、改造诉求等情况,提出低效用地重点再开发片区总体定位、再开发目标、用地功能、开发强度、配套优化等方面的规划指引。

(7)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安排以相关上位规划为指引

结合地方政府和原土地权利人的改造意愿、再开发片区区位条件、配套条件、周边用地情况等,合理安排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明确分期推进计划,确定每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

(8)2024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按照开发时序安排,明确2024年度实施再开发的片区,生成项目策划清单,确定再开发项目数量、规模、分布。

(9)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对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经济效益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效益提升、产业提质增效等;社会效益主要包括就业贡献、公共服务提升、工业园区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交通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等;环境效益主要包括生态格局优化、生态保护与生态治理成效等。

(10)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结合现状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从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角度制定相关机制与政策,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实施、动态管理、社会监督等相关机制。

 

2024年7月14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带队到闽侯县开展服务活动。座谈会上,服务组一行详细了解了闽侯县资源规划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闽侯县提出的低效用地再开发、用地报批、督察整改以及控规编制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逐一解答,并提出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建青表示,资源规划部门将为闽侯县加快融入主城区建设新市区提供服务、强化保障,着力推进大学城旗山湖片区、青口汽车城、南通片区、荆溪片区等重点片区控规提升,以产业提升为抓手,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培育一批典型经验项目,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

2024年10月16日,闽侯县委书记吴永忠走访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委会并召开座谈会。在会上,吴永忠强调要梳理盘整低效闲置用地,实现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最优化,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

盘活土地资源!闽侯低效存量工业仓储用地可改为商业用地

2024年9月23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闽侯县低效存量工业仓储用地改为商业用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的公告”。

为有效盘活土地资源,补齐城市功能短板,进一步规范我县存量工业、仓储用地改作商业设施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闽侯县域范围内(不含高新区)符合要求的存量工业或仓储用地,经县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人可利用自有上述用途存量用地建设批发市场、酒店两类产业项目,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批发市场、旅馆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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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1]HGZB[GK]2024001、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信息显示,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项目编号:[350121]HGZB[GK]2024001;预算金额为810,000.00元。

招标内容:完成闽侯县县长低效用地摸底调查、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建议清单等内容。

 

招标文件显示,通过本次试点,着力解决闽侯县现状老旧小区、工业用地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等问题;精准开展分类处置工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倒逼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市更新,推进高质量发展。

闽侯县行政区划

规划范围:闽侯县行政辖区除高新区以外的范围,总面积1936平方公里,重点聚焦城中村、旧屋区和低效工业用地。

规划期限:与市试点期一致,至2027年9月。

充分利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摸清闽侯现状低效用地的范围、规模、用途(现状、规划)、工业用地的开发强度、产出效益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查清重点片区土地权属关系,摸清闽侯县低效用地分布情况,形成闽侯低效用地调查一张底图,形成上图入库成果。


编制《闽侯县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主要工作内容

(1)低效用地现状特征与问题分析

根据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数据成果,梳理总结现状低效用地数量规模、空间布局、用地类型、再开发情况等特征,从多角度分析低效用地成因、现状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在再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

(2)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研判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管制要求和城市建设相关标准、管理规定,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工业园区提升等,以及区域设施支撑、原土地权利人意愿、实施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研判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

(3)低效用地再开发总体目标与策略

依据相关上位规划,从集约节约用地、产业转型升级、空间结构与土地利用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城镇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总体目标。以解决城镇发展现实突出问题和满足城市实际发展诉求为目标,提出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总体规划策略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引导对策。

(4)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与指标

落实上位规划相关要求,结合低效用地现状概况与改造需求,确定规划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总规模、各类型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提出低效用地改造为工业、商业、居住、公共服务等各类用地的比例指引。

(5)低效用地再开发片区划分与策略指引

以解决现实问题和实现总体目标为导向,以相关上位规划为指引,结合空间发展诉求和现状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从提升用地效率、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空间结构、提升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交通设施提升、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景观风貌等方面出发,划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片区。综合考虑再开发片区区位、再开发重点内容以及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限制性要素,将再开发片区划分为重点再开发片区和一般再开发片区,统筹各类片区的规划策略。

(6)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规划指引

以上位规划为指引,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因素,结合片区区位条件、配套条件、周边用地、改造诉求等情况,提出低效用地重点再开发片区总体定位、再开发目标、用地功能、开发强度、配套优化等方面的规划指引。

(7)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安排以相关上位规划为指引

结合地方政府和原土地权利人的改造意愿、再开发片区区位条件、配套条件、周边用地情况等,合理安排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明确分期推进计划,确定每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

(8)2024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按照开发时序安排,明确2024年度实施再开发的片区,生成项目策划清单,确定再开发项目数量、规模、分布。

(9)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对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经济效益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效益提升、产业提质增效等;社会效益主要包括就业贡献、公共服务提升、工业园区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交通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等;环境效益主要包括生态格局优化、生态保护与生态治理成效等。

(10)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结合现状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从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角度制定相关机制与政策,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实施、动态管理、社会监督等相关机制。

 

2024年7月14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带队到闽侯县开展服务活动。座谈会上,服务组一行详细了解了闽侯县资源规划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闽侯县提出的低效用地再开发、用地报批、督察整改以及控规编制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逐一解答,并提出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建青表示,资源规划部门将为闽侯县加快融入主城区建设新市区提供服务、强化保障,着力推进大学城旗山湖片区、青口汽车城、南通片区、荆溪片区等重点片区控规提升,以产业提升为抓手,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培育一批典型经验项目,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

2024年10月16日,闽侯县委书记吴永忠走访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委会并召开座谈会。在会上,吴永忠强调要梳理盘整低效闲置用地,实现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最优化,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

盘活土地资源!闽侯低效存量工业仓储用地可改为商业用地

2024年9月23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闽侯县低效存量工业仓储用地改为商业用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的公告”。

为有效盘活土地资源,补齐城市功能短板,进一步规范我县存量工业、仓储用地改作商业设施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闽侯县域范围内(不含高新区)符合要求的存量工业或仓储用地,经县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人可利用自有上述用途存量用地建设批发市场、酒店两类产业项目,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批发市场、旅馆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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