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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5万!福州一地打响购房补贴第一枪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10.23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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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由县财政以个人购房合同为参照,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补贴1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补贴1.5万元
标签:   购房补贴  永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10月22日、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永泰县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家庭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永泰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县房地产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切实防范市场风险。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问题楼盘复工复产,依法依规确保购房者利益,加快实现“保交房”目标。经网签购买住房因开发商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根据购房业主意愿,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相应放宽房贷偿还期限。

  (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银行机构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三)降低购房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四)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调整首付款比例。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2、提高贷款最高额度。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

  (一)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组织开发企业开展集中展销活动。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家装建材企业举办住房展销会,集中推介优质商品房项目和二手房源,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

  (三)延续房票安置政策。在征地拆迁、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中,发挥房票安置等货币化安置优势,推动商品房现房去库存。

  (四)延续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继续延续《永泰县聚人才惠民生购房补贴政策》,受理时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即补贴对象为,在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网签并完成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

  (五)促进非住宅销售利用。支持商业商务用房市场良性循环。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租购闲置商业商务用房作为办公、公共服务及产业使用。

  (六)实行阶段性购房消费补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由县财政以个人购房合同为参照,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补贴1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补贴1.5万元,补贴金额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可用于县内家装市场、家用电器、超市等消费抵扣,具体细则由县商务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制定。

   三、调整项目开发条件

  土地出让前,明确划片学校。凡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并交付使用,当年有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购房户可凭购房网签合同或不动产证,按划片招生政策入学。对县城区域内存在延期交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延期交房造成户主适龄 子女未能入学的,由住建局认定后,教育局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公办小学、初中入学。所在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的,由县教育局城区范围内统筹办理入学。

   四、支持企业开发建设

  (一)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至不低于50%,最长可在12个月内全额缴清。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不低于50%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不动产权证》,办理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平面方案中计容总建筑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简化价格备案。新出让的商品房住宅用地项目,简化“一房一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程序,逐步放宽价格限制。

(三)加快已售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对因房企欠缴税费、土地被抵押或涉及查封等问题无法办证的  房地产项目,分类施策、集中攻坚,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的原则,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登记办证手续。

  (四)允许土地分割处置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及分栋验收。对该文件印发前的保交房项目和存在涉稳风险的房地产项目,因建设单位违建造成与原规划审批不符的,按照“群众无过错且同意即予以实施规划条件核实程序”的原则,在满足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前提下,可通过按套、按层、按栋的方式先行实施规划条件核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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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10月22日、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永泰县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家庭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永泰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县房地产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切实防范市场风险。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问题楼盘复工复产,依法依规确保购房者利益,加快实现“保交房”目标。经网签购买住房因开发商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根据购房业主意愿,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相应放宽房贷偿还期限。

  (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银行机构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三)降低购房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四)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调整首付款比例。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2、提高贷款最高额度。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

  (一)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组织开发企业开展集中展销活动。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家装建材企业举办住房展销会,集中推介优质商品房项目和二手房源,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

  (三)延续房票安置政策。在征地拆迁、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中,发挥房票安置等货币化安置优势,推动商品房现房去库存。

  (四)延续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继续延续《永泰县聚人才惠民生购房补贴政策》,受理时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即补贴对象为,在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网签并完成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

  (五)促进非住宅销售利用。支持商业商务用房市场良性循环。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租购闲置商业商务用房作为办公、公共服务及产业使用。

  (六)实行阶段性购房消费补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由县财政以个人购房合同为参照,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补贴1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补贴1.5万元,补贴金额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可用于县内家装市场、家用电器、超市等消费抵扣,具体细则由县商务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制定。

   三、调整项目开发条件

  土地出让前,明确划片学校。凡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并交付使用,当年有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购房户可凭购房网签合同或不动产证,按划片招生政策入学。对县城区域内存在延期交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延期交房造成户主适龄 子女未能入学的,由住建局认定后,教育局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公办小学、初中入学。所在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的,由县教育局城区范围内统筹办理入学。

   四、支持企业开发建设

  (一)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至不低于50%,最长可在12个月内全额缴清。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不低于50%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不动产权证》,办理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平面方案中计容总建筑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简化价格备案。新出让的商品房住宅用地项目,简化“一房一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程序,逐步放宽价格限制。

(三)加快已售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对因房企欠缴税费、土地被抵押或涉及查封等问题无法办证的  房地产项目,分类施策、集中攻坚,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的原则,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登记办证手续。

  (四)允许土地分割处置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及分栋验收。对该文件印发前的保交房项目和存在涉稳风险的房地产项目,因建设单位违建造成与原规划审批不符的,按照“群众无过错且同意即予以实施规划条件核实程序”的原则,在满足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前提下,可通过按套、按层、按栋的方式先行实施规划条件核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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