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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法院发布悬赏公告,阳光城集团在列!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10.1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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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标签:   阳光城集团  悬赏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福2024年10月16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公告”。

公告显示,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64371W。

法定代表人:林腾蛟。

被执行人: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国际金融中心3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64098992G。

法定代表人:王命辉。

被执行人: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1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588515856Q。

法定代表人:许庆红。执行案号:(2023)闽0103执4142号。执行依据:(2022)闽0103民初787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1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悬赏金额:若举报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集团),聚焦房地产主业,围绕地产开发、 资产管理、产业运营、城市更新等业务板块。是闽系房企的代表之一。

  曾布局全国逾100座城市,打造了近500个项目,综合实力一度位列中国地产20强。其中在福州打造了阳光城新界 、阳光凡尔赛宫、阳光理想城阳光白金瀚宫阳光城翡丽湾阳光城檀境等知名楼盘

  2024年9月2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逾期债务、累计诉讼等进展情况显示,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等)本金合计金额718.69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64.63亿元。

  2024年9月27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阳光城MTN002,债券代码:102001413.IB)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4月8日)立即到期应付。应付本息786,189,041.10元。

  但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加速到期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20阳光城MTN002”不能按期偿付本息。

  阳光城集团表示,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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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福2024年10月16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公告”。

公告显示,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64371W。

法定代表人:林腾蛟。

被执行人: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国际金融中心3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64098992G。

法定代表人:王命辉。

被执行人: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1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588515856Q。

法定代表人:许庆红。执行案号:(2023)闽0103执4142号。执行依据:(2022)闽0103民初787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1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悬赏金额:若举报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集团),聚焦房地产主业,围绕地产开发、 资产管理、产业运营、城市更新等业务板块。是闽系房企的代表之一。

  曾布局全国逾100座城市,打造了近500个项目,综合实力一度位列中国地产20强。其中在福州打造了阳光城新界 、阳光凡尔赛宫、阳光理想城阳光白金瀚宫阳光城翡丽湾阳光城檀境等知名楼盘

  2024年9月2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逾期债务、累计诉讼等进展情况显示,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等)本金合计金额718.69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64.63亿元。

  2024年9月27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阳光城MTN002,债券代码:102001413.IB)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4月8日)立即到期应付。应付本息786,189,041.10元。

  但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加速到期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20阳光城MTN002”不能按期偿付本息。

  阳光城集团表示,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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