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十二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4〕164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幅地块的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1日17:00。挂牌交易期限:2024年10月22日9:00至2024年11月4日17:00。
该地块编号为2024挂牌-7号,位于吴航街道鳌山路北侧、奎桥路东侧,面积3177平米(折合4.77亩),土地用途为用地用海分类: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规划用地分类:商业用地、商务用地(B1、B2)。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出让年限40年,竞买保证金400万元。交易起始价2000万元。
海西房产网按容积率上限1.5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为4196.83元/平米。
2024挂牌-7号加价幅度为50万元,不设保留价。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挂牌方式及竞价方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及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其他事项
1.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3.上述地块按照净地供地,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会同吴航街道负责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交地。
4.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述地块应在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地块分期缴款不计利息。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6.上述地块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7.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长乐区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8.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9.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10.上述地块竞买企业报名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与建设主管部门同时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及《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协议》,如未签订协议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建设要求按协议约定执行。
1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挂牌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12、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汇至指定的账户)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13、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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