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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70亩国企新盘将建多栋百米高层,共1110套住宅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09.3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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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榕发鼓韵公馆项目位于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榕发筑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46872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混合功能用地(R2_B1),容积率为1.0 以上,3.1 以下(其中商业建筑不少于 3000 平方米,不超过 7000 平方米),建筑密度 35%以下(含 35%),绿地率 30%以上(含 30%),100 米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 21 米以上)。
标签:   榕发鼓韵公馆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9月27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榕发鼓韵公馆项目批前公示”。

  榕发鼓韵公馆项目位于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榕发筑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46872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混合功能用地(R2_B1),容积率为1.0 以上,3.1 以下(其中商业建筑不少于 3000 平方米,不超过 7000 平方米),建筑密度 35%以下(含 35%),绿地率 30%以上(含 30%),100 米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 21 米以上)。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 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9 月28 日至 2024年10月12日。

  根据经济技术指标显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12707.67平米,其中住宅面积135960.7平米,商业3004.59平米。规划住宅总户数1110户,居住人数3552人。机动停车位1628辆。

  榕发鼓韵公馆占地约70.31亩,可建立体生态住宅

  2023年9月28日,福州举行2023年第三轮土地拍卖。其中福州建发集团连下两城,分别以18.55亿、18.53亿拿下福州宗地2023-25号、宗地2023-26号。

  福州宗地2023-25号、宗地2023-26号对应项目分别为榕发鼓韵公馆、榕发鼓翠公馆。

  福州宗地2023-25号(榕发鼓韵公馆)位于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三远片区LP-K-4A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6872平方米(合70.31亩);容积率: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不超过7000平方米);设置1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出让公告约定,鼓励宗地2023-25号(榕发鼓韵公馆)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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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9月27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榕发鼓韵公馆项目批前公示”。

  榕发鼓韵公馆项目位于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榕发筑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46872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混合功能用地(R2_B1),容积率为1.0 以上,3.1 以下(其中商业建筑不少于 3000 平方米,不超过 7000 平方米),建筑密度 35%以下(含 35%),绿地率 30%以上(含 30%),100 米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 21 米以上)。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 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9 月28 日至 2024年10月12日。

  根据经济技术指标显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12707.67平米,其中住宅面积135960.7平米,商业3004.59平米。规划住宅总户数1110户,居住人数3552人。机动停车位1628辆。

  榕发鼓韵公馆占地约70.31亩,可建立体生态住宅

  2023年9月28日,福州举行2023年第三轮土地拍卖。其中福州建发集团连下两城,分别以18.55亿、18.53亿拿下福州宗地2023-25号、宗地2023-26号。

  福州宗地2023-25号、宗地2023-26号对应项目分别为榕发鼓韵公馆、榕发鼓翠公馆。

  福州宗地2023-25号(榕发鼓韵公馆)位于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三远片区LP-K-4A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6872平方米(合70.31亩);容积率: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不超过7000平方米);设置1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出让公告约定,鼓励宗地2023-25号(榕发鼓韵公馆)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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