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13日,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发布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七)。
公示内容显示,因对事故负有责任,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福建永特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柒拾万元整,处罚决定书文号“(仓)应急罚〔2024〕9号”,处罚日期2024年9月13日。
根据2024年8月19日,仓山区应急管理局发布的“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4·20”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4月20日上午10时25分左右,福州市水务集团下属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第6标段9号井下发生工人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
经调查认定,福州市水务集团下属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4•20”一般中毒亡人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员工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未确认下井作业条件,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盲目施工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金山大道-杨周路)第6标段项目专业分包单位为福建永特建设有限公司。
调查报告透露,福建永特建设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仓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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