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据微信公众号“遇见闽侯”发文透露,9月10日,在南通镇便民服务中心发出了闽侯县内首张“房票”!
获得闽侯县内首张“房票”的南通镇拆迁户张彰鸣表示,这张房票可以让他能够根据家庭情况、经济条件、个性需求,更为灵活自主地选择高品质商品住宅。
据了解,想要查看电子房票的金额及县内可购买的房源等信息,市民可以通过在“e福州”上输入“闽侯县房票”查找相关信息。
领取房票的群众可凭此“房票”购买闽侯县范围内首批入库的新建商品楼盘。
目前,闽侯县纳入房票购房房源的数量共计7078套(动态更新中),涉及包括住宅、商住楼、车位等,房源所在涉及甘蔗、荆溪、上街、南通、白沙、竹岐等乡镇(街道)。
张彰鸣透露,当天,在政府各部门的引导帮助下,整个房票的使用过程十分便捷和顺利,他也在位于南通镇的中铁•江湾悦城选到了心仪的房型。
根据2024年6月12日发布《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对房票安置实施奖励和优惠政策:
1、自首次出票之日起,奖励被征收人以未安置合法面积计算的 12 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过渡费标准以出具房票当月的过渡费为准,并纳入房票票面金额。
2、置换成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已持有的原安置房,免收上市交易时应支付的1710 元/㎡的差额费用。
3、使用房票所购买的商品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4、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的被征收人,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新购房屋所在地学校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同时,被征收人子女可保留原被征收住宅片区所在地学校的入学资格(具体入学办法依据当年招生文件执行)。
5、被征收人享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不变(不包括申请农村住宅建设权益)。
6、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的商品房在网签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以契税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按其实际缴纳契税的30%享受契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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