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6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榕自然让〔2024〕04号)”。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四城区9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将于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土矿交易大厅。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9日9时至2024年9月26日17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购地资金来源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电子交易系统为每个竞买人随机自动生成不同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4年9月27日16时前汇至上述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
本次拍卖的九幅地块编号为2024-36号(住)、2024-37号(住)、2024-38号(住)、2024-39号(商)、2024-40号(商)、2024-41号(商)、2024-42号(工)、2024-43号(工)、2024-44号(工).
九幅地块三幅住宅用地、三幅商业用地、三幅工业用地,台江一幅、晋安三幅、仓山五幅,总面积146.59亩,起拍价24.315亿!
2024-36号面积44.37亩,起拍价14.98亿!
福州2024-36号(住)位于台江区五一中路东侧、国货西路北侧,金屏垱出让地块一,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选址用地面积30963平方米(合46.44 亩),出让用地面积 29580平方米(合44.37亩);容积率:1.0以上、2.18以下;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50 米以下(含 50 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 21 米以上)。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49800万元,竞买保证金2996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2.1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3230.42元/㎡。
2024-37号面积20.35亩,起拍价3.77亿!
福州2024-37号(住)位于仓山区金塘路与金榕北路交叉口南侧,金塘路与金榕北路交叉口南侧出让地块三,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3565平方米(合20.35亩);容积率:1.0以上、2.7以下(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多于1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37700万元,竞买保证金754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2.7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10293.37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4-37号(住)须配建商业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由仓山区金山街道葛屿村按6258元/平方米回购。配建回购的商业建筑按照“毛坯”标准交付。具体回购事宜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协调。
2024-38号面积35.22亩,起拍价3.25亿!
福州2024-38号(住)位于仓山区洪湾南路西侧、东岭路北侧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 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3477平方米(合35.22亩);容积率:1.0 以上、1.2 以下(含 1.2,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不多于2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50 米以下(建筑高度由东向西渐高,同时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32500万元,竞买保证金650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11536.11元/㎡。
2024-39号面积9亩,起拍价5000万!
福州2024-39号(住)位于晋安区福马路南侧、磨洋河西侧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000平方米(合9亩);容积率:2.2以下(含2.2);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36米以下(含36米)。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2.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3787.87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4-39号(商)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
2024-40号面积10.89亩,起拍价6600万!
福州2024-40号(住)位于晋安区三八路北侧、东二环路西侧,金鸡山南侧地块一,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7259平方米(合10.89亩);容积率:1.8以下;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6600万元,竞买保证金132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051.20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4-40号(商)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
2024-41号面积13.74万,起拍价7900万!
福州2024-41号(住)位于晋安区三八路西侧,东郊河沿线出让地块三,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公园绿地5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9162平方米(合13.74亩);容积率:1.8以下;建筑密度:45%以下(含45%);绿地率:地 块 一 30% 以 上(含30%,可与地块二统筹计算绿地率指标);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7900万元,竞买保证金158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4790.31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4-41号(商)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
2024-42号面积6.16亩,起拍价1650万!
福州2024-42号(住)位于仓山区高宅路东南侧、宝山路西北侧,金山浦上工业园区地块一,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工业用地 50 年、公园绿地5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108平方米(合6.16亩);容积率:地块一 1.5 以上(含 1.5)、1.8以下(含1.8);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绿地率:地 块 一 15% 以 上(含15%)、20% 以 下(含20%,可与地块二统筹计算绿地率指标);建筑限高:36米以下(含36米)。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650万元,竞买保证金330万元。按照地块一面积4.72亩,容积率上限1.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915.60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4-42号(工)出让年限为50年,产业准入类型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投资强度为400万元/亩。项目应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涉及抵押物处置时,应按宗地整体转让,不得单独处置。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仓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项目总平、建筑方案需征得仓山区人民政府同意。
2024-43号面积3.96亩,起拍价1150万!
福州2024-43号(住)位于仓山区高宅路东南侧、宝山路西北侧,金山浦上工业园区地块二,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工业用地 50 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637平方米(合3.96亩);容积率:1.5 以上(含 1.5)、1.8 以下(含1.8);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绿地率:15% 以 上(含 15%)、20%以下(含20%);建筑限高:36米以下(含36米)。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1150万元,竞买保证金23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422.78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4-43号(工)出让年限为50年,产业准入类型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投资强度为400万元/亩。项目应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涉及抵押物处置时,应按宗地整体转让,不得单独处置。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仓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项目总平、建筑方案需征得仓山区人民政府同意。
2024-44号面积2.9亩,起拍价850万!
福州2024-44号(住)位于仓山区冯宅路南侧、红江路西侧,金山浦上工业园区地块三,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工业用地 50 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935平方米(合2.9亩);容积率:1.5 以上(含 1.5)、1.8 以下(含1.8);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绿地率:15% 以 上(含 15%)、20%以下(含20%);建筑限高:36米以下(含36米)。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850万元,竞买保证金17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440.42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4-44号(工)出让年限为50年,产业准入类型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投资强度为400万元/亩。项目应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涉及抵押物处置时,应按宗地整体转让,不得单独处置。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仓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项目总平、建筑方案需征得仓山区人民政府同意。
针对上述九幅地块,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交地时间: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30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其中宗地2024-36号(住)至38号(住)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进场,缴清第一期土地款后具备交地条件的,可先予交地。
2、开竣工时间:项目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 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市住建局另有核定的,从其核定时间)。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项目建设工期,以市住建局核定为准)。
3、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竞得人拟成立或属地政府要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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