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福州召开。会上报告了检查《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情况。
为了推进2021年新修订的《条例》全面有效实施,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至8月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条例》促进福州落实法定职责,建立起以福州市名城委为主管部门,资规等14个部门协同共管、市区两级联动互动的管理体系;不断加强资金保障,全市发放省级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奖代补经费1990万元,下达相关县(市)区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基础性以奖代补资金约6500万;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船政建筑,马江海战炮台、烈士墓及昭忠祠、罗星塔等一批文物本体保护规划。
《条例》积极推进应保尽保工作,目前已公布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开展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组织摩崖石刻、革命文物等专题文物调查,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等。
《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新增公布文物保护单位59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80处、历史建筑209处、传统风貌建筑436处,挂牌保护古树名木154株,建设6个温泉文化展示点。同时,实行挂牌保护,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已在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5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完成挂牌工作。
福州坚持探索创新,完成烟台山乐群楼、台江区曾氏祠堂等文物活化利用项目70多项;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打造文化交流、文化旅游、文化体验等产业,赋能活化利用。
会上提出了深化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未来,福州将加强保护规划与相关规划的传导和衔接,建立常态的资金投入保障和统一调配管理使用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多元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同时,福州将落实《条例》对历史城区中轴线的保护规定,以历史城区中轴线保护为牵引,加强保护对象集中统筹利用,整合三坊七巷、乌山乌塔与朱紫坊、于山白塔,重现“两山两塔两街区”历史城区格局。整合上下杭、烟台山、大庙山、中洲岛、江心岛等历史地段,重构“两山两岛两街区”近现代风貌区完整性。加快三宝城(南公园)、上下杭“非遗一条街”等项目建设。加快南公河口街区保护修复,充分考虑与北侧柔远驿文物功能、空间的关联,划定南公园历史建筑群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加强唐代马球场遗址、碑林石刻的保护、修复,加大地下考古发掘力度,发掘冶城遗址,持续提升冶山历史文化风貌区。推动三坊七巷、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福州)史迹、船政文化史迹等项目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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