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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间买卖房子,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官方回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08.2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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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直系亲属间买卖房子,一次性付款,已办完过户手续,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能提取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只要是真实有效的购房,若您该套住房还未办理过购房提取,想以购房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标签:   公积金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福州市民通过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

  你好,咨询提取公积金相关问题:直系亲属间买卖房子,一次性付款,已办完过户手续,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能提取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该咨询于2024年8月23日,得到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您的诉求,只要是真实有效的购房,若您该套住房还未办理过购房提取,想以购房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房)从最迟取得购房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12个月;

   3、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若符合购房提取条件,届时可提供以下材料至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就近管理部申请购房提取: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不动产权证

  4、购房发票 备注: (一)申请条件:

   1、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房)从最迟取得购房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 12 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 12 个月;

  3、同一套住房在 12 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 1 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 12 个月。

  (二)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购房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三)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再交易住房、拆迁安置房;

  2、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职工的结婚信息的,柜面申请无需提供“结婚证”,若“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状况证明或职工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4、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或社保缴交凭证之一的原件;

  5、职工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再交易住房首付款。

  买方提供:买方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面签《个人授权委托书》。

  卖方提供:《个人买卖商品住房承诺书》(中心官网“常用下载”)、卖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或个人借记卡原件、过户前不动产权证原件。

  中心审核通过后冻结买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出具《首付款证明》。

  买方无需办理住房贷款的,在房产交易过户后,提供:购房发票原件、不动产权证原件进行审核;买方需要办理住房贷款的,在房产交易过户并办妥抵押登记后,提供:不动产抵押登记查询信息表进行审核(中心若能通过“省汇聚平台”核查不动产信息的,后续无需补齐不动产权证原件,若无法核查的,应提供相应原件)。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转账,并出具划转凭证(《单笔提取受理单》)。

   6、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并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主贷人及配偶,贷款进度处于“抵押登记”及之后任一状态的,符合购房提取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线上申报办理,贷款进度可通过网厅、e福州APP、微信公众号的“贷款进度”菜单查询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选择“公积金信息”查询,其他共有权人暂无法通过线上办理;

  7、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8、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9、灵活就业人员名下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满足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提取。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45公积金业务接听专席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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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福州市民通过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

  你好,咨询提取公积金相关问题:直系亲属间买卖房子,一次性付款,已办完过户手续,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能提取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该咨询于2024年8月23日,得到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您的诉求,只要是真实有效的购房,若您该套住房还未办理过购房提取,想以购房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房)从最迟取得购房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12个月;

   3、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若符合购房提取条件,届时可提供以下材料至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就近管理部申请购房提取: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不动产权证

  4、购房发票 备注: (一)申请条件:

   1、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房)从最迟取得购房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 12 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 12 个月;

  3、同一套住房在 12 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 1 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 12 个月。

  (二)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购房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三)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再交易住房、拆迁安置房;

  2、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职工的结婚信息的,柜面申请无需提供“结婚证”,若“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状况证明或职工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4、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或社保缴交凭证之一的原件;

  5、职工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再交易住房首付款。

  买方提供:买方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面签《个人授权委托书》。

  卖方提供:《个人买卖商品住房承诺书》(中心官网“常用下载”)、卖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或个人借记卡原件、过户前不动产权证原件。

  中心审核通过后冻结买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出具《首付款证明》。

  买方无需办理住房贷款的,在房产交易过户后,提供:购房发票原件、不动产权证原件进行审核;买方需要办理住房贷款的,在房产交易过户并办妥抵押登记后,提供:不动产抵押登记查询信息表进行审核(中心若能通过“省汇聚平台”核查不动产信息的,后续无需补齐不动产权证原件,若无法核查的,应提供相应原件)。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转账,并出具划转凭证(《单笔提取受理单》)。

   6、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并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主贷人及配偶,贷款进度处于“抵押登记”及之后任一状态的,符合购房提取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线上申报办理,贷款进度可通过网厅、e福州APP、微信公众号的“贷款进度”菜单查询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选择“公积金信息”查询,其他共有权人暂无法通过线上办理;

  7、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8、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9、灵活就业人员名下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满足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提取。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45公积金业务接听专席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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