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8月16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榕建罚决﹝2024﹞013号)。
该处罚信息显示,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项目C8#楼已进行装饰装修完成并作为临时对外展示空间使用,但建设单位尚未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经过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证实当事人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G301.58.1条,对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4316243.55元)的2%罚款,即罚款86324.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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