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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8月20日拍卖四幅土地,起始价8860万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07.3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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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拍卖的四幅地块编号分别为马宗地2024-10号、马宗地2024-11号、马宗地2024-12号、马宗地2024-13号,总面积55099.92㎡,起拍价8860万元。
标签:   马尾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30日,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5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时间定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6日9时至2024年8月19日17时的工作日期间,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购地资金来源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若是人民币必须于2024年8月19日17时前汇至竞买保证金账户,若是美元必须于2024年8月16日17时前汇至竞买保证金账户(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的四幅地块编号分别为马宗地2024-10号、马宗地2024-11号、马宗地2024-12号、马宗地2024-13号,总面积55099.92㎡,起拍价8860万元。

  以下是四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马宗地2024-10号:面积17.95亩,起拍价930万

  马宗地2024-10号位于沿山西路北侧,天马紫阙湾项目北侧,天马山公园西南侧,海员学校西侧,土地用途为通信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1970.43㎡;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出让年限:5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79万元,出让起始价93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17.94元/㎡。

  出让公告约定,马宗地2024-10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马宗地2024-11号:面积8.57亩,起拍价3950万

  马宗地2024-11号位于马尾区快安片区,宗棠路西侧,凯隆广场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5717.49㎡;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出让年限: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790万元,出让起始价395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6908.62元/㎡。

  出让公告约定:

  1、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建筑面积15平方米。

  2、项目地块内涉及地铁2号线东延线魁岐站-葆桢站区间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范围,地铁区间隧道下穿该地块;涉及地铁相关事宜参照地铁集团复函(榕地铁地保函〔2024〕52号)。

  3、该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竞得人若对项目用地水、电等条件有其他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

  4、马宗地2024-11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与马尾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马宗地2024-12号:面积6.43亩,起拍价1290万

  马宗地2024-12号位于马尾区快安片区,福马路以北,仙芝郡东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291.87㎡;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出让年限: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58万元,出让起始价129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504.73元/㎡。

 出让公告约定:

  1、沿福马路辅道设13.5米宽绿地,以绿线控制,对外开放使用。

  2、该地块建筑面积全部自持,不得对外出售(含以租代售、以竞得人股权变更、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出售)。

  3、该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竞得人若对项目用地水、电等条件有其他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

  4、马宗地2024-12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马宗地2024-13号:面积49.68亩,起拍价2690万

  马宗地2024-13号位于亭江综保区原东芝照明及周边地块,104国道以东,华顺达贸易以南,伟成物流收储地以西,规划路以西,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33120.13㎡;1.1≤建筑容积率≤1.6;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出让年限:5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538万元,出让起始价269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6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07.62元/㎡。

  出让公告约定:

  1、该地块招商条件如下:

  (1)、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

  (2)、税收贡献:项目竣工后第2年起连续考核6年税收贡献,第2年至第4年为达产期,按3年累计税收考核,年均税收(指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项目依政策享受出口退税部分的增值税视同税收贡献,下同)不低于35万元/亩;第5年至第7年,按年度税收考核,年税收不低于35万元/亩。自项目竣工后第2年至第7年止,若项目用地单位未能达到上述税收贡献,则应于考核未达标年度的下一年第一季度内以现金补足税收差额。若项目用地单位逾期6个月仍未以现金补足税收差额,则应以等值房产(按重置成本折算建筑面积)或其他资产抵偿给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单位。

  (3)、产值和营业收入:项目竣工后第2年至第4年,3年内累计工业产值不低于8亿元,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5亿元;第5年至第7年,每年工业产值不低于3.5亿元,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亿元。

  (4)、项目单位条件:用地项目单位注册地在马尾区,应具备法人资格,独立纳税,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在马尾区,其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在马尾区内的金融机构,且在投产后10年不得移出马尾区(含工商、税务关系等)。上述事项由福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负责监管。

  2、竞买人需在报名前与福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签订监管协议书,并按照监管协议书相关条款履约。

  3、该地块内西侧应设置不小于2230平方米开放空间,对外开放使用。4.该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竞得人若对项目用地水、电等条件有其他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5.该地块若因企业原因退出马尾区,由马尾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按原出让地价扣除使用年限地价后加剩余地价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息与土地收储价择低收回该宗地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评估折旧补偿。

  4、马宗地2024-13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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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30日,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5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时间定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6日9时至2024年8月19日17时的工作日期间,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购地资金来源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若是人民币必须于2024年8月19日17时前汇至竞买保证金账户,若是美元必须于2024年8月16日17时前汇至竞买保证金账户(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的四幅地块编号分别为马宗地2024-10号、马宗地2024-11号、马宗地2024-12号、马宗地2024-13号,总面积55099.92㎡,起拍价8860万元。

  以下是四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马宗地2024-10号:面积17.95亩,起拍价930万

  马宗地2024-10号位于沿山西路北侧,天马紫阙湾项目北侧,天马山公园西南侧,海员学校西侧,土地用途为通信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1970.43㎡;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出让年限:5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79万元,出让起始价93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5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17.94元/㎡。

  出让公告约定,马宗地2024-10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马宗地2024-11号:面积8.57亩,起拍价3950万

  马宗地2024-11号位于马尾区快安片区,宗棠路西侧,凯隆广场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5717.49㎡;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出让年限: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790万元,出让起始价395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6908.62元/㎡。

  出让公告约定:

  1、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建筑面积15平方米。

  2、项目地块内涉及地铁2号线东延线魁岐站-葆桢站区间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范围,地铁区间隧道下穿该地块;涉及地铁相关事宜参照地铁集团复函(榕地铁地保函〔2024〕52号)。

  3、该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竞得人若对项目用地水、电等条件有其他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

  4、马宗地2024-11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与马尾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马宗地2024-12号:面积6.43亩,起拍价1290万

  马宗地2024-12号位于马尾区快安片区,福马路以北,仙芝郡东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291.87㎡;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出让年限: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58万元,出让起始价129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2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2504.73元/㎡。

 出让公告约定:

  1、沿福马路辅道设13.5米宽绿地,以绿线控制,对外开放使用。

  2、该地块建筑面积全部自持,不得对外出售(含以租代售、以竞得人股权变更、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出售)。

  3、该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竞得人若对项目用地水、电等条件有其他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

  4、马宗地2024-12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马宗地2024-13号:面积49.68亩,起拍价2690万

  马宗地2024-13号位于亭江综保区原东芝照明及周边地块,104国道以东,华顺达贸易以南,伟成物流收储地以西,规划路以西,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33120.13㎡;1.1≤建筑容积率≤1.6;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出让年限:5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538万元,出让起始价269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6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07.62元/㎡。

  出让公告约定:

  1、该地块招商条件如下:

  (1)、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

  (2)、税收贡献:项目竣工后第2年起连续考核6年税收贡献,第2年至第4年为达产期,按3年累计税收考核,年均税收(指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项目依政策享受出口退税部分的增值税视同税收贡献,下同)不低于35万元/亩;第5年至第7年,按年度税收考核,年税收不低于35万元/亩。自项目竣工后第2年至第7年止,若项目用地单位未能达到上述税收贡献,则应于考核未达标年度的下一年第一季度内以现金补足税收差额。若项目用地单位逾期6个月仍未以现金补足税收差额,则应以等值房产(按重置成本折算建筑面积)或其他资产抵偿给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单位。

  (3)、产值和营业收入:项目竣工后第2年至第4年,3年内累计工业产值不低于8亿元,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5亿元;第5年至第7年,每年工业产值不低于3.5亿元,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亿元。

  (4)、项目单位条件:用地项目单位注册地在马尾区,应具备法人资格,独立纳税,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在马尾区,其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在马尾区内的金融机构,且在投产后10年不得移出马尾区(含工商、税务关系等)。上述事项由福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负责监管。

  2、竞买人需在报名前与福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签订监管协议书,并按照监管协议书相关条款履约。

  3、该地块内西侧应设置不小于2230平方米开放空间,对外开放使用。4.该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竞得人若对项目用地水、电等条件有其他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5.该地块若因企业原因退出马尾区,由马尾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按原出让地价扣除使用年限地价后加剩余地价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息与土地收储价择低收回该宗地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评估折旧补偿。

  4、马宗地2024-13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马尾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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