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FZ24072401775
诉求标题::1、异地购房能否贷款 2、首套房认定问题 3、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问题
诉求内容:1、我在龙岩市购房的话能否使用福州市公积金贷款?
2、我爱人与她姐姐在福州仓山区共同购买了1套商品房,目前还剩公积金贷款部分未还清,按照当前政策,如果我要在福州市区买房的话,是算首套房还是算二套房?
3、2024-03-27发布的《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中提到,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其中二孩家庭另加2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21年我的双胞胎女儿出生,这种情况我家庭是否能符合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的情形? 感谢解惑。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意见: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人行规定,住房贷款需在购房所在地申请,若您家庭符合龙岩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可向购房所在地(即龙岩住房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申请条件流程和所需材料您需向龙岩住房公积金机构咨询。
二、住房套数问题,首套房或二套房以您家庭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为准。
三、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他贷款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二孩家庭另加2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三孩家庭另加4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120万元、单职工90万元。届时以窗口实际收件审批为准。也就是说您有2个孩子可以按2孩家庭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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