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7月24日,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发布“福州市四城区2024年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20]49号)、《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榕政办规[2022]6号)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房源情况,现就我市四城区2024年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配租保障家庭共计812户,其中一人型575户、二人型132户、三人型105户。
配租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8日,分16个场次抽签配租。配租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此次配租起租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合同期五年。起租后办理签约手续的,起租时间不变。租金标准统一为市场评估租金的50%,月租金计算公式为:所选定公租房小区的市场评估租金×50%×公租房建筑面积。
此次配租对象相关情况说明:
1.低保、兜底保障家庭:区房管局、区民政局认定,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
2.低收入家庭: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低保家庭收入两倍确定,即经民政部门核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1120元以下(含)的公租房保障家庭。
3.优先配租家庭:区房管局、区民政局核定,按公租房资格审批结果,住房救助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70周岁以上老人、失独家庭、优抚对象等群体以及其他政策规定应予以优先保障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
房源情况相关说明
截至2024年7月15日,经整修可供此次配租的房源共计830套,其中一人型576套(含40㎡以下239套),二人型147套,三人型107套(含70㎡以上10套)。
特别说明:(一)经批准,此次共239套40平方米以下(不含40平方米)户型房源用于一人型配租,抽到此类房源的保障家庭:1、可实地看房,看房满意的于8月9日起前往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地址:鼓楼区福屿路200号14层)办理签约手续,超过30日未办理签约交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对抽取房源不满意的,可调整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2、抽到此类房源的保障家庭,租金再减免20%。
(二)此次可配租的830套房源中,有部分早期建设的廉租房,房源按当时建设规范进行配置(详见附件4),此类房源的租金标准按照房屋现状及配置情况进行评估。
(三)按照政策要求,此次配租剩余房源18套,用于保障后续获批的低保、低收入保障家庭配租使用。
未列入此次配租范围的轮候家庭
1.未列入此次实物配租范畴的轮候家庭,若保障资格获批已超过6个月轮候期的,可在不申请保障方式变更情况下,办理租赁备案、签订补贴协议,先行发放租赁补贴,后期视房源筹集情况,再按照获批批次进行实物配租。
2.已实物配租和列入此次实物配租范畴的保障家庭,均可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补贴发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备案办理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中心3楼344-345窗口;补贴协议签订办理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2024年7月24日,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发布“2024年7月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信息公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2024年7月份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情况进行公开。
共涉及40个小区,分别为春风苑三区、春风苑一区、东山丽园、东山新苑二期二区、东山新苑二期一区、东山新苑一期三区、东山新苑一期四区、福湾(台屿)小区、福湾新城冬阳苑、福湾新城秋月苑、盖山新苑、鼓山新区、恒宇国际公园、金城福园、金凤新苑、金山翠榕苑、桔园洲、联建新苑、胪雷新城、螺洲新城、名桂佳园、浦口新城、浦上二期、浦上一期、杉林悦榕公馆 (QQ群:147728718)、盛世新城、狮峰新苑、双湖新城、台江工业园、天城花园、万科上海新苑、西园丽景、西园雅居、西庄小区、先农新城、香开新城、阳光环站新城、阳光天御城、远东丽景、中茵上城美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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