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为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政策支撑,加大人才引进、人气聚集力度,有效促进产城人深度融合发展,福州新区制定《进一步加大人才购房保障力度实施方案(试行)》。
“实施方案”明确,人才住房房源涉及宗地2019拍-7号(恒荣广场)、宗地2019滨拍-2号(新投汇贤雅居)、宗地2020滨拍-1号(新天地海滨花园)、宗地2019滨拍-4号(新投汀兰雅郡)等四宗房地产项目配建的人才住房。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住房:
1、申请对象
(1)、在福州新区长乐全域范围内就业的,须与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及民办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工薪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其中台胞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参照台胞执行)。
(2)、在福州新区长乐全域范围内创业的,须为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2、购房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福州新区直管区(长乐部分)269平方公里范围内无住房。
(1)、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大专要求全日制学历、本科及以上不限学历类别;
(2)、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人才住房销售价格由提供人才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自主定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选择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人才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执行定价,也可选择按照预售时点备案价7折或现房销售时点市场价7折执行定价。
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可购买一套人才住房,先购先得。
申请人才住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福州新区人才购房资格备案表》2份;
2、申请人的家庭户口簿复印件1份(包含公安盖章的家庭住址首页、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及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台胞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的提供本人未婚声明原件1份,未成年子女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福州新区人才购房承诺和授权书原件1份;
4、就业的申请人提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交记录或工薪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份(如提供工薪个人所得税的须再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台港澳同胞提供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1份;创业的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材料;
5、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长乐区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原件1份;
6、提供相应人才类别证明材料:
(1)、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内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2)、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初级及以上职称证(即省、市、县(区)人社部门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提供本人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根据规定,购房人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允许上市交易,购房产权约定应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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