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7月23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闽榕融建招罚字决﹝2024﹞第003号、第004号)。
处罚信息显示,龙鼎天(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参加在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的龙田镇公交枢纽站项目(施工)投标时,其单位编制的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与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雷同、清单文件计算机硬件信息雷同。
其单位行为涉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龙鼎天(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中标价39750246元)的千分之五的罚款(198751元);对公司主管人员郑美英作出处单位罚款数额(198751元)百分之五(9937元)的罚款。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参加在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的龙田镇公交枢纽站项目(施工)投标时,其单位编制的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与龙鼎天(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雷同、清单文件计算机硬件信息雷同。
其单位行为涉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处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中标价39750246元)的千分之五的罚款(198751元);对公司主管人员陈丰仁作出处单位罚款数额(198751元)百分之五(9937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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