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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套,涉及两个楼盘!在榕台胞第六批住房配租来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07.1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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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1号楼52套、闽江世纪城50号楼34套,共计86套。其中4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40-49㎡)29套,均在闽江世纪城;5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50-59㎡)46套(保利香槟41套、闽江世纪城5套);6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60-69㎡)11套,均在保利香槟。
标签:   台胞  住房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1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发布“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第六批配租选房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71号)和《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第六批配租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安排

  (一)配租选房对象

  此次配租选房的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申请家庭共56户(一人户19户,二人户30户,三人户7户)。

  (二)配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上午09:30-11:00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地址:晋安区塔头路与连江北路交汇处东北角。

  (三)配租选房流程

  1、确定选房顺序号

  由市台办会同市国有房产中心委托闽江公证处抽取配租选房顺序号。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下午,邀请台胞住房申请家庭代表等相关人员全程监督,由闽江公证处对56户申请家庭随机抽取顺序号,即为配租选房顺序号。抽取结果在福州市台办、福州市台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三天。

  2、现场配租选房

  (1)现场请台胞住房申请家庭代表监督,按照公证处确定的顺序号,申请人本人携带台湾居民居住证和福建海峡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场依次选房。若委托他人的,应携带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区(县)台办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2)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型,三人及以上户配租65平方米户型。申请人可在签订配租选房承诺书后,自主选择具体单元号,并现场确认配租选房结果。若自愿选择下靠承租较低户型档次的,现场签订承诺书,安排在该下靠户型所有申请家庭之后选房。

  (3)现场叫号三次未选房视为过号,安排在该批次最后一名选房。选房工作结束前未到场的,将另行通知。参加选房后又放弃已选住房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3、交房入住

  台胞住房申请人配租选房后均需现场签订《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租赁合同》,缴交租赁保证金(市场评估租金的70%×房屋建筑面积×3)、第一个月租金等费用。配租保利香槟承租人,可现场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服务协议签订,并领取钥匙验收交房。配租闽江世纪城承租人,现场领取交房通知单后,前往闽江世纪城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服务协议签订,并领取钥匙验收交房。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无违约且按时腾退房屋后,租赁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人。

  二、房源情况

  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1号楼52套、闽江世纪城50号楼34套,共计86套。其中4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40-49㎡)29套,均在闽江世纪城;5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50-59㎡)46套(保利香槟41套、闽江世纪城5套);6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60-69㎡)11套,均在保利香槟。

  三、租金标准

  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闽江世纪城市场评估租金分别为28元/㎡、27元/㎡,台胞住房实行减免30%的市场化租金标准,即保利香槟国际19.6元/㎡、闽江世纪城18.9元/㎡。若申请人符合人才标准,适用相关人才政策,由市人社局认定后的次月起,按届时人才优惠政策实行优惠后的租金。

  四、合同签订

  1、合同起租时间为2024年9月1日,有效期3年。

  2、现场未签约的台胞住房申请人,应在合同起租期开始30日内办理签约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将收回房源。

  五、配租选房注意事项

  1、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09:00-11:00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1号楼第8层(802、805、806、809单元)、闽江世纪城50号楼第10层(1001-1010单元)台胞住房房源将打开,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房。

  2、台胞住房申请人应携带台湾居民居住证和福建海峡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时间提前十分钟到配租选房地点。若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至原申请地区台港澳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书模板见附件5),并在配租当天携带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区(县)台办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台胞住房申请人需在配租选房前至福建海峡银行营业厅网点办理借记卡,以便现场办理房屋租金委托扣款手续。因新卡存在交易限额,建议另行携带一张本人名下的借记卡用于现场划扣房屋租赁保证金及第一个月房屋租金(建议一人型预存4000元,二人型预存4500元,三人型预存5500元)。

  4、本着自愿原则,台胞住房申请家庭可与同配租标准、户型的台胞住房申请家庭调换房源,可至配租现场工作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5、如对上述配租事宜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22850390、22850396。委托手续办理可咨询以下部门:鼓楼区台办87540311,台江区台办88300221,仓山区台办87819756,晋安区台办83640471,闽侯县台办22982250,高新区党群工作部3820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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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1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发布“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第六批配租选房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71号)和《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第六批配租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安排

  (一)配租选房对象

  此次配租选房的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申请家庭共56户(一人户19户,二人户30户,三人户7户)。

  (二)配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上午09:30-11:00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地址:晋安区塔头路与连江北路交汇处东北角。

  (三)配租选房流程

  1、确定选房顺序号

  由市台办会同市国有房产中心委托闽江公证处抽取配租选房顺序号。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下午,邀请台胞住房申请家庭代表等相关人员全程监督,由闽江公证处对56户申请家庭随机抽取顺序号,即为配租选房顺序号。抽取结果在福州市台办、福州市台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三天。

  2、现场配租选房

  (1)现场请台胞住房申请家庭代表监督,按照公证处确定的顺序号,申请人本人携带台湾居民居住证和福建海峡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场依次选房。若委托他人的,应携带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区(县)台办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2)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型,三人及以上户配租65平方米户型。申请人可在签订配租选房承诺书后,自主选择具体单元号,并现场确认配租选房结果。若自愿选择下靠承租较低户型档次的,现场签订承诺书,安排在该下靠户型所有申请家庭之后选房。

  (3)现场叫号三次未选房视为过号,安排在该批次最后一名选房。选房工作结束前未到场的,将另行通知。参加选房后又放弃已选住房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3、交房入住

  台胞住房申请人配租选房后均需现场签订《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租赁合同》,缴交租赁保证金(市场评估租金的70%×房屋建筑面积×3)、第一个月租金等费用。配租保利香槟承租人,可现场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服务协议签订,并领取钥匙验收交房。配租闽江世纪城承租人,现场领取交房通知单后,前往闽江世纪城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服务协议签订,并领取钥匙验收交房。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无违约且按时腾退房屋后,租赁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人。

  二、房源情况

  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1号楼52套、闽江世纪城50号楼34套,共计86套。其中4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40-49㎡)29套,均在闽江世纪城;5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50-59㎡)46套(保利香槟41套、闽江世纪城5套);6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60-69㎡)11套,均在保利香槟。

  三、租金标准

  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闽江世纪城市场评估租金分别为28元/㎡、27元/㎡,台胞住房实行减免30%的市场化租金标准,即保利香槟国际19.6元/㎡、闽江世纪城18.9元/㎡。若申请人符合人才标准,适用相关人才政策,由市人社局认定后的次月起,按届时人才优惠政策实行优惠后的租金。

  四、合同签订

  1、合同起租时间为2024年9月1日,有效期3年。

  2、现场未签约的台胞住房申请人,应在合同起租期开始30日内办理签约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将收回房源。

  五、配租选房注意事项

  1、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09:00-11:00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1号楼第8层(802、805、806、809单元)、闽江世纪城50号楼第10层(1001-1010单元)台胞住房房源将打开,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房。

  2、台胞住房申请人应携带台湾居民居住证和福建海峡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时间提前十分钟到配租选房地点。若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至原申请地区台港澳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书模板见附件5),并在配租当天携带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区(县)台办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台胞住房申请人需在配租选房前至福建海峡银行营业厅网点办理借记卡,以便现场办理房屋租金委托扣款手续。因新卡存在交易限额,建议另行携带一张本人名下的借记卡用于现场划扣房屋租赁保证金及第一个月房屋租金(建议一人型预存4000元,二人型预存4500元,三人型预存5500元)。

  4、本着自愿原则,台胞住房申请家庭可与同配租标准、户型的台胞住房申请家庭调换房源,可至配租现场工作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5、如对上述配租事宜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22850390、22850396。委托手续办理可咨询以下部门:鼓楼区台办87540311,台江区台办88300221,仓山区台办87819756,晋安区台办83640471,闽侯县台办22982250,高新区党群工作部3820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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