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7月11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长市监处罚﹝2024﹞232号)。
该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6月6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局吴航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位于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奎桥路231号的南山御景小区(一区)和奎桥路233号南山御景小区(二区)对该小区内的12台电梯(电梯产品编号如下:0710019266,0710019797,0710020148,0710019799,0710020147,0710020149,0710019798,0710019800,
0710020146,0710020150,0710020151,2404V08-RAC-1)进行检查,现场执法人员人员在该小区物业公司(福州市纵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任王小军的配合下对上述12台电梯进行逐台检查,现场上述12台电梯均处于通电在用状态,除电梯(电梯产品编号2404V08-RAC-1)台外,其余11台上述电梯的下次定检日期均为2024年5月,执法人员查看了上述12台电梯的“一梯一档”材料,发现除电梯(电梯产品编号2404V08-RAC-1)台外,其余11台上述电梯均经定期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12台电梯的使用单位均为福州市纵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福州市纵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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