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例,介绍该法院“执破融合”重整康超大厦项目,让债权人、购房者等各方实现共赢。
据透露,康超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3日,于2003年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志信广场烂尾楼资产,后该烂尾楼更名为康超大厦。
康超大厦复工续建工程中,康超公司对外预售康超大厦大部分房产并抵押部分房产,后因资金链断裂,康超大厦于2008年再次烂尾停工。
因康超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其在福州市、区两级法院累积大量执行案件,而康超公司股东及实控人均已失联,康超公司已明显缺乏主动偿债能力。
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作为康超公司主要资产的康超大厦价值难以变现。
一方面,自2016年起康超大厦被康超公司债权人及相关利益方陆续占用,导致该大厦难以腾退并数次流拍,无人愿意购买,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
另一方面,因无外部企业愿意接盘投资,康超大厦续建困难,购房者基本诉求难以实现。各方利益均无法得到保障,执行陷入僵局。
鉴于康超大厦难以变现且已丧失复工续建能力,经过多番研判商讨,鼓楼法院最终决定采用“按现状整体处置+附续建条件”的整体带瑕疵拍卖方式对康超大厦予以处置,即明确要求竞买人不仅要对竞得的在建工程进行复工续建,对于已售未完工部分的在建工程,也需要在业主缴纳相关续建费用的情况下,完成复工续建并交付。
为此,鼓楼法院与管理人制定附续建条件并按现状整体处置康超大厦资产的《财产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在鼓楼法院及各方努力下,康超大厦及土地使用权经两轮拍卖,于2024年1月12日由福建和樾置业有限公司、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竞得。
为确保买受人顺利接管康超大厦,鼓楼法院持续依托跨区域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台江区政府、台江公安分局及康超大厦所在地街道、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凝聚合力,对康超大厦实行强制清场,有力维护了买受人权利,同时台江区税务局积极助力,对增加地方财政税收,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康超大厦的顺利拍卖及腾退,在保证破产财产得以顺利拍卖并有效清偿债权人债权的同时,也确保烂尾楼得以续建从而有效保障购房者对商品房的期待权,投资人亦顺利办理财产不动产登记,同时促成康超公司所涉近百件执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