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5月20日和21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布“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21-020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和“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67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依法收回政府储备地2021-020号(约合15.13亩)和政府储备地2023-067号(约合11.33亩),两幅地块折合26.46亩。
一、收回政府储备地2021-020号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21-020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24〕90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政府储备地2021-020号位于龙山街道、龙江街道范围内,面积为10088平方米(约合15.13亩)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需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江街道办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二、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67号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67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24〕91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政府储备地2023-067号位于玉屏街道范围内,面积为7552平方米(约合11.33亩)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需与玉屏街道办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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