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5月22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流洲安置房(A区、B区)项目批前公示”。

其中,流洲安置房(A区)项目用地面积为44125.27㎡,建筑面积136127.62㎡,容积率为2.3以下(含2.3),建筑限高为60米以下(含60米),总户数1170户。
流洲安置房B区项目用地面积为44212.73平方米,建筑面积133706.74㎡,容积率1.0以上,2.2以下(含2.2),建筑限高为60米以下(含60米),总户数1088户。
两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69834.36㎡,总户数合计2258户。
流洲安置房(A区)合计供应1170户住宅

2024年5月22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流洲安置房(A区)项目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流洲安置房(A区)项目位于闽侯县南屿镇福州绕城高速往甬莞高速匝道西南侧,建设单位为福州新众顺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为44125.27平方米,容积率为2.3以下(含2.3),建筑限高为60米以下(含60米),主要功能为商业、住宅及配套幼儿园。
现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
根据规划,流洲安置房(A区)项目用地面积为44125.27㎡,建筑面积136127.62㎡,容积率为2.3以下(含2.3),建筑限高为60米以下(含60米),总户数1170户。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查询福州高新区土地拍卖记录获悉,2024年1月19日,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守正投资)经过多轮竞拍,以3.82亿元摘得榕高新2023-02号,楼面价为3763.98元/㎡。
榕高新2023-02号即为流洲安置房(A区)项目。

出让公告显示,流洲安置房(A区)项目所在的榕高新2023-02号位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土地使用年限(年):住宅用地70年。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土地面积44125.27平方米(合66.19亩);容积率1.0以上,2.3以下(含2.3);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榕高新2023-02号(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01488平方米)及宗地榕高新2023-03号(总计容建筑面积约97268平方米)扣除邻里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外,所有住宅作为安置房(具体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6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此外, 根据要求,宗地榕高新2023-02号配建幼儿园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平方米,应单独设置。
根据榕政综〔2019〕78 号文件精神,配套幼儿园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应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
流洲安置房(B区)合计供应1088户住宅

2024年5月22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流洲安置房B区项目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流洲安置房B区项目位于闽侯县南屿镇福州绕城高速往甬莞高速匝道西南侧,建设单位为福州海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为44212.73平方米,容积率1.0以上,2.2以下(含2.2),建筑限高为60米以下(含60米),主要功能为商业、住宅及配套养老用房。
现建设单位向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通过查询福州高新区土地拍卖记录获悉,2024年1月19日,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国际投资)以底价3.51亿摘得榕高新2023-03号,成交楼面价为3608.58元/㎡。
榕高新2023-03号即为“流洲安置房(B区)”项目。

出让公告显示,“流洲安置房(B区)”所在的榕高新2023-03号位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土地使用年限(年):住宅用地70年。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土地面积44212.73平方米(合66.32亩);容积率1.0以上,2.2以下(含2.2);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榕高新2023-03号(总计容建筑面积约97268平方米)扣除邻里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外,所有住宅作为安置房(具体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6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榕高新03号邻里商业建筑面积均不多于3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均不少于335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在受让人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进行回购,该邻里商业和所有地下室(含地下停车位)回购后具体资产处置方案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报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
此外,宗地榕高新2023-03号社区工作用房、居民活动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级养老设施须在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产权无偿移交到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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