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5月13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梅建筑罚字﹝2024﹞第1号)。
根据《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许〔2019〕50号)文件内容,中建九洲(福建)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向省住建厅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省住建厅于2018年7月5日批准该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在申请该项资质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亿晟职工宿舍1#楼工程、万丰2#厂房工程”等代表工程业绩,经省住建厅核实,上述工程业绩不属实。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三十六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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