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小区里开设餐饮店,造成油烟污染,困扰了一些市民。5月15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市房管局、市国有房产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新版“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订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记者注意到,新修改的示范文本第二条关于“租赁期限及用途”内容中,新增了第(二)款条款。首先,该条款要求明确房屋的使用功能。其次,该条款加入了按照《关于印发〈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 试 行 ) 〉的通 知 》 ( 榕 环 保 规〔2 0 2 3〕3 号 ) ,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区域或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表示,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该合同范本已经在全市进行推广,而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将统一使用新版“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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