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4月3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与当地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相衔接,严格落实“以需定供”,统筹安排全年的住宅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健康稳定。
通知提出,要求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
这意味着,各地未来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与当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盘活存量数据密切关联。
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建立了对应商品房去化周期和土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双向调节机制,要求因城施策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当从严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表示。
其进一步表示,对于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对于其他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要合理控制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和节奏,确保存量不增加,逐步盘活消化。
以此来看,在当下市场环境下,多数城市新增住宅用地出让计划均需要结合存量盘活来执行。
目前,自然资源部并未直接公布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城市名单,因此,援引机构统计的去化周期即存销比作为参考。
根据上海易居研究院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3月份,在百城样本城市中,有41个城市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多为三四线城市,其中,韶关、西宁、舟山、洛阳、哈尔滨、嘉善、晋江、 泉州、唐山和江阴,此类城市去化周期普遍超过3年的水平。此外,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城市还包括福州、武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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