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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536亩!闽侯南通将迎来大开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04.15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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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涉及南通镇的文山村和泽洋村,共1个镇2个村,范围面积35.7602公顷(折合536.403亩)。使用集体土地面积28.4835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7.2767公顷。片区东至湖头,南至东南商贸物流园,西至商贸大道,北至永辉物流。
标签:   南通  闽侯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4年4月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关于闽侯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用地位置闽侯县南通镇,用地面积:35.7602公顷。三、用地范围:东至湖头,南至东南商贸物流园,西至商贸大道,北至永辉物流。

  公示期限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关于闽侯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编制《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二、基本情况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涉及南通镇的文山村和泽洋村,共1个镇2个村,范围面积35.7602公顷(折合536.403亩)。使用集体土地面积28.4835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7.2767公顷。片区东至湖头,南至东南商贸物流园,西至商贸大道,北至永辉物流。

农用地面积为18.278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5.074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7.1376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0.3443公顷。

三、项目的必要性

本片区的开发是满足市场需求和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的需要;是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土地用途布局图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包括工矿用地20.648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424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792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9822公顷,陆地水域1.9124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公益性用地包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陆地水域,合计15.1119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2.26%,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中公益性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已纳入正在编制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等,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内实施完毕。

九、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实现统一规划、开发、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二)经济、社会效益:本片区的建设,有利于提高产业规模,促进相关产业集聚效应,为城市发展提供持续动能,繁荣地方经济,惠及本地人民,将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善,产业的布局能够带动就业。

(三)生态效益: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能认真落实以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十、结论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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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2024年4月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关于闽侯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用地位置闽侯县南通镇,用地面积:35.7602公顷。三、用地范围:东至湖头,南至东南商贸物流园,西至商贸大道,北至永辉物流。

  公示期限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关于闽侯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编制《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二、基本情况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涉及南通镇的文山村和泽洋村,共1个镇2个村,范围面积35.7602公顷(折合536.403亩)。使用集体土地面积28.4835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7.2767公顷。片区东至湖头,南至东南商贸物流园,西至商贸大道,北至永辉物流。

农用地面积为18.278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5.074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7.1376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0.3443公顷。

三、项目的必要性

本片区的开发是满足市场需求和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的需要;是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土地用途布局图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包括工矿用地20.648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424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792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9822公顷,陆地水域1.9124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公益性用地包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陆地水域,合计15.1119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2.26%,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中公益性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已纳入正在编制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等,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内实施完毕。

九、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实现统一规划、开发、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二)经济、社会效益:本片区的建设,有利于提高产业规模,促进相关产业集聚效应,为城市发展提供持续动能,繁荣地方经济,惠及本地人民,将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善,产业的布局能够带动就业。

(三)生态效益: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能认真落实以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十、结论

《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东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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