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据《平潭时报》报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平潭于4月9日起实施住房信贷政策阶段性调整政策。
据悉,调整政策明确,阶段性取消平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在本政策范围内,商业银行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确定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如果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应自下一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4月8日前(含8日),已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近期福州等10个城市宣布4月起施行新政
据央视报道,近日已有青岛、福州、南昌等城市宣布,从4月起,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实际利率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
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源自去年我国建立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全国34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01个下调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26个取消了下限。
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已经有超过10个城市宣布,今年4月起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既有三、四线城市,也有二线城市。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