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27日,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仓山区第二批市高层次F类人才拟入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榕委人才〔2022〕2号)及福州市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关于福州市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福州市高层次F类人才由各县 (市 )区按程序研究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登记。
经人才网络申报、窗口审核、征求意见、局务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仓山区第二批市高层次F类人才62名拟入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五个工作日)。
根据2022年8月17日发布的《“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2020 年10 月27 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 (F 类)属于5型保障对象。
根据“办法”,5 型保障对象购买福州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按规定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外,对其商业贷款组合部分的100万元因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给予6年的利息补贴。
此外,“办法”还规定,,5型保障对象还可享受600 元/月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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