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3月14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鸿尾乡道路名称命名的通知”。根据鸿尾大道走向和实际情况将道路北、中、南三段,分别命名为鸿尾北大道、鸿尾中大道和鸿尾南大道。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以及福建省地方标准《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使用规范》的规定精神,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闽侯县鸿尾乡道路名称予以命名,现通知如下:
鸿尾大道:北起316国道与奎石村交界处,南至鸿尾工业园南端(2号主干道终点)与大模村委会过山片区村道交界处,南北走向,道路全长6679米,路面宽度16~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贯穿鸿尾乡奎石、超墘、官路、大模4个村和闽侯县高端建材产业园,目前为鸿尾乡交通主干道,故以鸿尾乡来命名,命名为“鸿尾大道”。现根据道路走向和实际情况将道路北、中、南三段,分别命名为:
1.鸿尾北大道:北起316国道与奎石村交界处,南至鸿尾乡市民公园和超墘村交界处,路段全长约2000米。
2.鸿尾中大道:北起鸿尾乡市民公园和超墘村交界处,南至闽侯县高端建材产业园和大模村、官路村交界处,路段全长约2400米。
3.鸿尾南大道:北起闽侯县高端建材产业园和大模村、官路村交界处,南至鸿尾工业园南端(2号主干道终点)与大模村委会过山片区村道交界处,路段全长约2100米。
即日起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内外交往和各类应用、宣传中,均应使用公布后的标准地名,并全力支持和配合县民政局做好标准路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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