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14日,闽侯县官网发布一则土地征收方案公告,涉及福州市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合计征收土地5.4022公顷(101.29亩),其中祥谦镇兰圃村旱地1.0762公顷、草地 1.9685公顷、其他农用地1.96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453公顷、水域0.3492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由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征收。
涉及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补偿,由闽侯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侯政地〔2022〕221号)公告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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