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东的曹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些烦心事,新买的房子问题不断:墙面开裂、客厅渗水、洗手间多处出现空鼓……
“本以为买了精装修房可以省心,但目前看差距较大,很多地方需要拆了重新处理。”曹女士表示。
有同样烦恼的还有来自辽宁的李先生。本应于2023年10月25日收房,受开发商相关因素影响延期至今年1月5日李先生才收到房,收房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如房屋渗水、有裂痕等。
住房事关每一个人的生活,然而品质问题、货不对板、虚假等情况不断充斥在市场中。
在每年“3·15”消费维权数据统计中,房产类投诉居高不下。据中国房地产报在线发起的“你遇到过哪些购房问题”的调查问卷显示,房屋质量问题、延期交付、虚假宣传等位列投诉前5名,其中墙体开裂、漏水、装修材料不合格等位居投诉前3名。
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发布的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来看,家用电子电器类、房屋及建材类、家具类等投诉量均进入所属投诉类别的前十位。其中,房屋及建材类投诉量居第七位,为31351件,投诉比重为2.36%。另据2023中国房地产行业投诉洞察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共收到房地产投诉约12.4万起,较上年增长5.9%;投诉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承诺不兑现、物业服务等方面。
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如虚假宣传、捆绑销售、恶意违约、房屋质量不达标、延期交房、售后服务不到位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行业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重拳整治。
1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部署会。会议亦明确表示,要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乱象,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政府需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打击虚假宣传、恶意违约等违法行为;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应自律规范、诚信经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也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有信誉的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DCIC深度中国验房董事长、高级工程师王青宏表示,目前,房地产行业已进入品质时代,房企更应该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建造好房子、好小区,给购房者交付好房子。
难以根除的“痼疾”
楼盘问题不断被爆出。
2023年4月,有购房者向媒体反映,当初买南山虹桥领峯房子时,南山地产曾号称在上海打造全新一代住宅项目,实际交付时却存在明显“货不对板”:外立面凹凸不平、楼梯间漏水、瓷砖空鼓,墙体混凝土里还疑似掺杂了塑料袋等。业主多次投诉后,开发商同意进行整改,但迟迟不见推进。
另据人民网投诉平台显示,凤凰壹品刚交房就出现木地板发黑发霉等质量问题。2023年11月1日,还有自称某楼盘的购房者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称,某楼盘售楼处销售项目时有虚假宣传、捂盘不售、价格不透明等现象。
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了5起房地产中介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虽然住房消费领域多年整顿,但依然存在一些难以根除的“痼疾”。
据2023中国房地产行业投诉洞察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质量相关投诉达45966起,同比增长5.49%;合同相关投诉29152起,同比增长3.49%;服务相关投诉62693起,同比下降3.23%。
2023年,质量投诉中,房屋及装修质量相关投诉同比增长17,主要问题为渗漏、开裂,相关投诉量分别同比增长8%、24%;坍塌、隔音相关投诉分别同比增长25%、27%。
2023年,服务类投诉中,物业及配套服务投诉量同比增长8%,其中乱用维修基金、乱收电费、物业不作为等问题投诉较多;办证服务投诉量同比大幅增长26%,主要投诉问题为无法办理房产证;交房服务投诉同比增长14%,主要涉及延期交房。
2023年,合同类投诉中,合同欺诈投诉量同比增长9%,主要涉及面积缩水、虚假宣传等问题;退款投诉同比增长9%;此外,强买强卖、降价相关投诉同比均有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投诉率增长也反映出居民对居住满意度的下降,据2023中国城市居民居住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近两年,中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满意度呈持续下滑趋势。2023年中国城市居民居住总体满意度为73.2分,相比2022年下降1.8分。
房地产行业不规范经营是导致满意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开发商为了追求短期利益,采取欺诈和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这既损害了购房者权益和信任,也对整个行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监管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结果。
现房销售呼声渐高
面对购买新房陷入的各种纠纷,除了整顿市场和加强维权机制外,最根本的是要从制度根源上推进解决。
据不完全统计,购房者普遍将问题根源指向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呼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声音也越来越高。
1994年建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一制度的弊端和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市场普遍认为,预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对购房者权益保障构成了挑战。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提出建议,主张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他表示,“企业在交付房屋前收取全部预售款,意味着将建设风险和融资压力提前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一旦项目存在问题,购房者就面临着延期交房甚至烂尾、房屋质量有问题、配套设施虚假宣传等不可预知的重大风险,还有可能面临着自身贷款的违约。”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副省长、民革湖南省委会主委蒋涤非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也建议,进一步改革我国商品房销售制度。他表示,内地购房者在预售期就支付全部购房款,“杠杆”效应大,抗风险能力弱,容易出现项目烂尾;同时行业准入门槛低,容易引发行业发展不平衡和低效率竞争问题。
“要大力改革现有预售付款模式。”蒋涤非建议,将现行预售付款模式变为分期付款式预售,即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一定标准后,由购房者或者贷款银行,将包括按揭贷款在内的购房款按购房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实行现房销售,对于购房者来说,“所见即所得”是一个更为安全、可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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