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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地出台楼市新规: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03.15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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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主体结构封顶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60%;2.项目规划核验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5%;3.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4.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管额度内资金余额不得低于监管资金总额度的5%;
标签:   福清  预售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3月5日,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的通知”。

      据业内人士介绍,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有利于防范楼盘烂尾等风险。

关于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的通知
融建〔2024〕210号

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的通知》(融建房〔2023〕367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预售资金监管节点调整如下:

  1.主体结构封顶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60%;

  2.项目规划核验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5%;

  3.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

  4.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管额度内资金余额不得低于监管资金总额度的5%;

  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市住建局核实后函告监管银行终止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本通知施行之日未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的协议,均需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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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3月5日,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的通知”。

      据业内人士介绍,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有利于防范楼盘烂尾等风险。

关于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的通知
融建〔2024〕210号

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预售资金监管节点的通知》(融建房〔2023〕367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预售资金监管节点调整如下:

  1.主体结构封顶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60%;

  2.项目规划核验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5%;

  3.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

  4.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管额度内资金余额不得低于监管资金总额度的5%;

  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市住建局核实后函告监管银行终止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本通知施行之日未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的协议,均需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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