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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两幅地块成功出让:守正投资再夺66亩宅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01.19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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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守正投资)经过多轮竞拍,以3.82亿元摘得榕高新2023-02号。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国际投资)则以底价3.51亿,摘得榕高新2023-03号。两幅地块总成交金额7.33亿元
标签:   高新区  守正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1月19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2023年福州高新区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结果。

  本次出让的榕高新2023-02号、03号,均位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位于福耀科技大学周边。两幅地块均为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132.51亩,总起始价71700万元。

     两幅地块扣除邻里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外,所有住宅作为安置房(具体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6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

       根据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23〕02号), 交易中心于2024年1月19日举行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大会,

  最终,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守正投资)经过多轮竞拍,以3.82亿元摘得榕高新2023-02号。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国际投资)则以底价3.51亿,摘得榕高新2023-03号。两幅地块总成交金额7.33亿元

一、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3.82亿摘得榕高新2023-02号

  榕高新2023-02号位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土地使用年限(年):住宅用地70年。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土地面积44125.27平方米(合66.19亩);容积率1.0以上,2.3以下(含2.3);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榕高新2023-02号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600万元,竞买保证金29280万元。

  最终,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守正投资)经过多轮竞拍,以3.82亿元摘得榕高新2023-02号。海西房产网按照容积率上限2.30测算,得出该地块楼面价为3763.98元/㎡。 

        根据要求,宗地榕高新2023-02号配建幼儿园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平方米,应单独设置。根据榕政综〔2019〕78 号文件精神,配套幼儿园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应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

     爱企查平台显示,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10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根雕展示交易中心3号楼二层A1区,法定代表人为柯志强。

  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房屋拆迁服务等业务。

  该公司为福建守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

 

守正投资摘得的宗地2023-54号

  据悉,守正投资在福州开发了不少安置房和安商房项目,旗下除了同晖置业外,还有众益置业、清远航星等子公司。先后在福州主城区打造了云岚居、秀林居、锦鸿佳园、新璟阁、文庭雅居、守正春江茗郡、云畔公馆(宗地2023-54号)等项目。在闽侯则有荆山阁、江洲花园、荷塘名郡、荷塘名苑等项目。

二、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51亿摘得榕高新2023-03号!

  榕高新2023-03号位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土地使用年限(年):住宅用地70年。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土地面积44212.73平方米(合66.32亩);容积率1.0以上,2.2以下(含2.2);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榕高新2023-03号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5100万元,竞买保证金28080万元。

  最终,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国际投资)以底价3.51亿摘得榕高新2023-03号!海西房产网按照容积率上限2.2测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为3608.58元/㎡。 

 

  爱企查显示,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9月20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69号闽商大厦1#、2#楼12层1201办公,法定代表人为田丰。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业务。

  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莆田海悦建设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而莆田海悦建设又是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福州海悦建设为知名央企“中建国际投资”孙公司。


       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国际投资”)是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开展投资业务的旗舰企业。中国建筑国际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特大型中央建筑企业——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世界500强第18位)在香港的上市公司,为香港资本市场最大的综合型建筑企业,连续多年入选恒生可持续发展指数成份股。

其他事项:

一、安置房开发建设相关要求:

1.安置房面积及定向销售价格。宗地榕高新2023-02号(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01488平方米)及宗地榕高新2023-03号(总计容建筑面积约97268平方米)扣除邻里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外,所有住宅作为安置房(具体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6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安置房具体套型比例由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提供,具体套型比例控制如下:套型建筑面积45m2套数配比为14%;套型建筑面积60m2套数配比为29%;套型建筑面积75m2套数配比为16%;套型建筑面积90m2套数配比为13%;套型建筑面积105m2套数配比为10%;套型建筑面积120m2套数配比为11%;套型建筑面积135m2套数配比为7%。受让人在规划总平面方案设计时每一种户型调整幅度不超过10套,安置房的面积和户型配比以最终审定的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为准,审批前须征得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书面确认同意。设计方案审批后,若未经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书面同意,受让人对涉及安置房部分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2.安置房交房标准。要求安置房设计建设必须满足《福州高新区安置房设计建设指导意见》(榕高新区﹝2016﹞129号)文件规定标准,且要符合国家住宅建筑规范,具体设计方案和交房标准需经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福州高新区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车位配比需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执行,并要求受让人提供的回购地下停车位按标准地下停车位尺寸设计,须满足规划审批要求。若地下室一层外墙边界退线已达规划上限,地下车位数量仍无法达到应配建数量标准,可适当配置机械车位。受让人应在满足上述交房标准的情况下向福州高新区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交房通知并提交满足交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全部安置房项目工程包括附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否则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可拒绝接受房屋,并视为受让人逾期交房,受让人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3.安置房抵押、转让要求。受让人不得在安置房的任何资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如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及房屋抵押等任何方式的抵押或担保,且不得向政府指定的对象以外其他对象销售安置房。

4.安置房付款问题。按工程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受让人支付回购款。回购款由福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拨付给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后再下拨福州高新区南屿征迁建设指挥部统一支付给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为拆迁安置对象代收代付。高新区管委会将本项目回购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给受让人。

a.待受让人与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安置房订购协议》,并在项目所有主体建筑施工至±0.000标高时(由高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供证明材料),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支付10%回购款;

b.当项目所有主体建筑施工至结构封顶(由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再支付20% 回购款;

 c.待全部安置房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备交房条件、高新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同时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支付50%回购款。

d.剩余20%购房款按以下两种方式支付:①对拆迁安置对象已经明确并与受让人签订购房合同的,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按《福州高新区安置房设计建设指导意见》(榕高新区﹝2016﹞129号)文件要求完成交房手续,同时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支付剩余20%购房款,其中预留建安造价3%作为回购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②对拆迁安置对象不明确的,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按上述要求在完成交房手续后一年内付清20%购房款(期间若有明确对象的,待拆迁安置对象与受让人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支付剩余20%购房款,其中预留建安造价3%作为回购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剩余未对接安置的房源移交给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统筹调配,可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他用房使用。

5.关于物业管理问题。物业企业聘请由南屿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备案,同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应参照周边住宅小区的服务等级及物业收费标准。有关房屋物业管理费用及物业维修基金按省、市、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规定。

二、宗地邻里商业和所有地下室全部回购

本次出让宗地邻里商和所有地下室(含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全部回购,宗地榕高新2023-02号、03号邻里商业建筑面积均不多于3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均不少于335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在受让人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进行回购,该邻里商业和所有地下室(含地下停车位)回购后具体资产处置方案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报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

回购具体要求如下:

1.邻里商业回购价格为9600元/平方米,地下室回购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上述回购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约定回购的全部建筑物,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其相应面积的不动产权。但上述回购价款不含专项维修基金及办理产权证时产权承受人应缴的房产契税等税费,该费用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负责缴纳。

2.回购交付时限:要求与安置房同时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

三、开竣工时间:本次出让宗地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

四、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约定:宗地项下所建的物业管理用房、垃圾分类屋、门卫收发室、快递服务用房及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建成后先行移交南屿镇人民政府代为管理。

宗地榕高新2023-02号幼儿园须在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产权无偿移交到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宗地榕高新2023-03号社区工作用房、居民活动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级养老设施须在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产权无偿移交到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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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1月19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2023年福州高新区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结果。

  本次出让的榕高新2023-02号、03号,均位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位于福耀科技大学周边。两幅地块均为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132.51亩,总起始价71700万元。

     两幅地块扣除邻里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外,所有住宅作为安置房(具体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6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

       根据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高新土让〔2023〕02号), 交易中心于2024年1月19日举行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大会,

  最终,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守正投资)经过多轮竞拍,以3.82亿元摘得榕高新2023-02号。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国际投资)则以底价3.51亿,摘得榕高新2023-03号。两幅地块总成交金额7.33亿元

一、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3.82亿摘得榕高新2023-02号

  榕高新2023-02号位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土地使用年限(年):住宅用地70年。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土地面积44125.27平方米(合66.19亩);容积率1.0以上,2.3以下(含2.3);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榕高新2023-02号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600万元,竞买保证金29280万元。

  最终,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守正投资)经过多轮竞拍,以3.82亿元摘得榕高新2023-02号。海西房产网按照容积率上限2.30测算,得出该地块楼面价为3763.98元/㎡。 

        根据要求,宗地榕高新2023-02号配建幼儿园12班,用地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平方米,应单独设置。根据榕政综〔2019〕78 号文件精神,配套幼儿园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应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

     爱企查平台显示,福州同晖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10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根雕展示交易中心3号楼二层A1区,法定代表人为柯志强。

  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房屋拆迁服务等业务。

  该公司为福建守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

 

守正投资摘得的宗地2023-54号

  据悉,守正投资在福州开发了不少安置房和安商房项目,旗下除了同晖置业外,还有众益置业、清远航星等子公司。先后在福州主城区打造了云岚居、秀林居、锦鸿佳园、新璟阁、文庭雅居、守正春江茗郡、云畔公馆(宗地2023-54号)等项目。在闽侯则有荆山阁、江洲花园、荷塘名郡、荷塘名苑等项目。

二、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51亿摘得榕高新2023-03号!

  榕高新2023-03号位于南屿镇流洲村、柳浪村,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土地使用年限(年):住宅用地70年。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土地面积44212.73平方米(合66.32亩);容积率1.0以上,2.2以下(含2.2);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榕高新2023-03号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5100万元,竞买保证金28080万元。

  最终,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国际投资)以底价3.51亿摘得榕高新2023-03号!海西房产网按照容积率上限2.2测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为3608.58元/㎡。 

 

  爱企查显示,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9月20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69号闽商大厦1#、2#楼12层1201办公,法定代表人为田丰。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业务。

  福州海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莆田海悦建设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而莆田海悦建设又是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福州海悦建设为知名央企“中建国际投资”孙公司。


       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国际投资”)是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开展投资业务的旗舰企业。中国建筑国际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特大型中央建筑企业——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世界500强第18位)在香港的上市公司,为香港资本市场最大的综合型建筑企业,连续多年入选恒生可持续发展指数成份股。

其他事项:

一、安置房开发建设相关要求:

1.安置房面积及定向销售价格。宗地榕高新2023-02号(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01488平方米)及宗地榕高新2023-03号(总计容建筑面积约97268平方米)扣除邻里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外,所有住宅作为安置房(具体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96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安置房具体套型比例由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提供,具体套型比例控制如下:套型建筑面积45m2套数配比为14%;套型建筑面积60m2套数配比为29%;套型建筑面积75m2套数配比为16%;套型建筑面积90m2套数配比为13%;套型建筑面积105m2套数配比为10%;套型建筑面积120m2套数配比为11%;套型建筑面积135m2套数配比为7%。受让人在规划总平面方案设计时每一种户型调整幅度不超过10套,安置房的面积和户型配比以最终审定的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为准,审批前须征得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书面确认同意。设计方案审批后,若未经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书面同意,受让人对涉及安置房部分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2.安置房交房标准。要求安置房设计建设必须满足《福州高新区安置房设计建设指导意见》(榕高新区﹝2016﹞129号)文件规定标准,且要符合国家住宅建筑规范,具体设计方案和交房标准需经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福州高新区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车位配比需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执行,并要求受让人提供的回购地下停车位按标准地下停车位尺寸设计,须满足规划审批要求。若地下室一层外墙边界退线已达规划上限,地下车位数量仍无法达到应配建数量标准,可适当配置机械车位。受让人应在满足上述交房标准的情况下向福州高新区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交房通知并提交满足交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全部安置房项目工程包括附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否则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可拒绝接受房屋,并视为受让人逾期交房,受让人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3.安置房抵押、转让要求。受让人不得在安置房的任何资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如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及房屋抵押等任何方式的抵押或担保,且不得向政府指定的对象以外其他对象销售安置房。

4.安置房付款问题。按工程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受让人支付回购款。回购款由福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拨付给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后再下拨福州高新区南屿征迁建设指挥部统一支付给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为拆迁安置对象代收代付。高新区管委会将本项目回购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给受让人。

a.待受让人与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安置房订购协议》,并在项目所有主体建筑施工至±0.000标高时(由高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供证明材料),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支付10%回购款;

b.当项目所有主体建筑施工至结构封顶(由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再支付20% 回购款;

 c.待全部安置房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备交房条件、高新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同时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支付50%回购款。

d.剩余20%购房款按以下两种方式支付:①对拆迁安置对象已经明确并与受让人签订购房合同的,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按《福州高新区安置房设计建设指导意见》(榕高新区﹝2016﹞129号)文件要求完成交房手续,同时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支付剩余20%购房款,其中预留建安造价3%作为回购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②对拆迁安置对象不明确的,由福州高新区旗山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按上述要求在完成交房手续后一年内付清20%购房款(期间若有明确对象的,待拆迁安置对象与受让人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受让人提供支付安置房回购款申请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2个月内支付剩余20%购房款,其中预留建安造价3%作为回购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剩余未对接安置的房源移交给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统筹调配,可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他用房使用。

5.关于物业管理问题。物业企业聘请由南屿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备案,同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应参照周边住宅小区的服务等级及物业收费标准。有关房屋物业管理费用及物业维修基金按省、市、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规定。

二、宗地邻里商业和所有地下室全部回购

本次出让宗地邻里商和所有地下室(含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全部回购,宗地榕高新2023-02号、03号邻里商业建筑面积均不多于3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均不少于335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在受让人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进行回购,该邻里商业和所有地下室(含地下停车位)回购后具体资产处置方案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报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

回购具体要求如下:

1.邻里商业回购价格为9600元/平方米,地下室回购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上述回购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约定回购的全部建筑物,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其相应面积的不动产权。但上述回购价款不含专项维修基金及办理产权证时产权承受人应缴的房产契税等税费,该费用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负责缴纳。

2.回购交付时限:要求与安置房同时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

三、开竣工时间:本次出让宗地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

四、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约定:宗地项下所建的物业管理用房、垃圾分类屋、门卫收发室、快递服务用房及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建成后先行移交南屿镇人民政府代为管理。

宗地榕高新2023-02号幼儿园须在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产权无偿移交到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宗地榕高新2023-03号社区工作用房、居民活动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级养老设施须在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产权无偿移交到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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