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月5日,泰禾集团发布一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透露,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相关法院的关于案号 2023 京74 执861号案件执行通知书,上述案件涉及公司债券纠纷。
根据公告透露的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2016年5月,泰禾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16泰禾03“,大连银行于2016年10月购入460万张该债券,现因未到期兑付, 遂诉至法院。
根据泰禾集团2023年10月10日发布的公告,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禾集团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简称:H6泰禾 03,证券代码:112395)本金 460000000 元及利息 33120000元(以本金460000000元为基数,自 2020 年5 月25日起计算至2021 年5 月24日止,按照年利率7.2%的标准计算),上述本金及利息合计 493120000 元;
二、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利息(以 49312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2%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 5 月25日起至实际付清本息之日止);
三、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以 493120000 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自 2021年5月25日起至实际付清本息之日止);
四、案件受理费(2871768.4元)和保全费(5000 元)由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2463.62 元 ,由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在公告中,泰禾集团还透露,公司所有未结案件的累计诉讼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
截至 12月28日,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新增非重大案件155起,涉案金额共计13065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涉案金额 13065 万元。公司作为原告案件共计涉案金额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案件为债券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前期已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补计提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无重大影响。
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因多为刚立案案件,不确定性较高。且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截止本披露日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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