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4年1月4日,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废止两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民办学校应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内向审批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审批机关可在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后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截至2024年1月3日,福州市仓山区思沃恩幼儿园、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厦童星幼儿园(详见附表)办学许可证期满未延续,现对以上2所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予以废止,幼儿园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上述幼儿园自公告之日起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其所从事的任何办学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负,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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