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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查封!福州鼓楼知名楼盘打八折变卖58套商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4.01.05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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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月1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司法拍卖公告(变卖)。将于2024年1月22日10 时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26号中旅城二期裙房7层16-27、30-64、70-80商业营业区房产。
标签:   司法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1月1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司法拍卖公告(变卖)。

  将于2024年1月22日10 时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26号中旅城二期裙房7层16-27、30-64、70-80商业营业区房产。

  本次拍卖的中旅城二期裙房7层16-27、30-64、70-80商业营业区房产合计58套,总面积3636.54㎡,起拍价32025840元。目前上述房源已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查询获悉,该房源曾于2023年11月13日10时至2023年11月14日对外拍卖,因无人竞买宣布流拍。

  此次属于第二次拍卖,起始价也由原来的40032300元,下调到32025840元,相当于原价打八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第一次拍卖当中,公告明确标注标的物所有人(被执行人)为华榕(集团)有限公司,而第二次拍卖已经被“留白”。

  拍卖公告提醒:

  1、上述房产分割使用的商业用房与《房屋登记簿》登记的情况存在出入,买受人在使用时应(自费)请相关部门重新测量确定。现部分用房由被执行人出租中,本院处置房产过程中,无人提供租赁期受保护的材料。

  【提醒意向竞买人: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标的物占用与移交等方面的纠纷,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充分了解或向本院咨询,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参与竞拍即代表对披露事宜已清楚明确,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欠费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若涉及水、电、煤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是否限购应以标的物所在地政策为准。标的物欠缴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出现特殊原因,致拍卖款退还给竞买人的,利息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3、涉及缴纳税费的问题。本院的拍卖行为是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而非普通民事交易,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的起拍价不包含标的物过户时的应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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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1月1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司法拍卖公告(变卖)。

  将于2024年1月22日10 时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26号中旅城二期裙房7层16-27、30-64、70-80商业营业区房产。

  本次拍卖的中旅城二期裙房7层16-27、30-64、70-80商业营业区房产合计58套,总面积3636.54㎡,起拍价32025840元。目前上述房源已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查询获悉,该房源曾于2023年11月13日10时至2023年11月14日对外拍卖,因无人竞买宣布流拍。

  此次属于第二次拍卖,起始价也由原来的40032300元,下调到32025840元,相当于原价打八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第一次拍卖当中,公告明确标注标的物所有人(被执行人)为华榕(集团)有限公司,而第二次拍卖已经被“留白”。

  拍卖公告提醒:

  1、上述房产分割使用的商业用房与《房屋登记簿》登记的情况存在出入,买受人在使用时应(自费)请相关部门重新测量确定。现部分用房由被执行人出租中,本院处置房产过程中,无人提供租赁期受保护的材料。

  【提醒意向竞买人: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标的物占用与移交等方面的纠纷,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充分了解或向本院咨询,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参与竞拍即代表对披露事宜已清楚明确,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欠费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若涉及水、电、煤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是否限购应以标的物所在地政策为准。标的物欠缴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出现特殊原因,致拍卖款退还给竞买人的,利息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3、涉及缴纳税费的问题。本院的拍卖行为是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而非普通民事交易,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的起拍价不包含标的物过户时的应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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