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举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探索新路、深化融合的实际行动,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城市,努力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走在前列,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要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围绕融合发展所需、台胞台企所盼,充分发挥福州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把握融通人心、制度创新、重点区域三个方向,着力先行先试,循序渐进,久久为功,落实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优势转化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以推进祖国统一”推动力的有效路径,努力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城市。
实施“福马同城”工程,畅通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完善区域物流综合集散体系,推进“新四通”“新基建”项目建设,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在共建共享第一家园上走在前列。实施“产业融合”工程,优化涉台营商服务环境,推进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高位谋划,引导两岸现代服务业深度合作,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路径,探索闽台乡建乡创样板打造,推动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在深化两岸经贸合作上走在前列。实施“融通人心”工程,提升台胞在榕基层治理参与度和法务便捷度,增强台胞在榕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在落实台胞同等待遇上走在前列。实施“平台赋能”工程,搭建榕台教育科技交流合作、区域科研成果转化创新、涉台知识产权保护、两岸高层次人才交流等平台,在建设海峡科创高地上走在前列。实施“凝心聚力”工程,深化榕台民间基层交流,推动两岸文旅融合发展,做强榕台青年交流品牌,在密切两岸人文交流上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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