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2月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福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的通知(榕政综〔2023〕255号)”。
为进一步加大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研究,确定台江书院等26处建筑为福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
通知要求,各属地政府、相关单位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落实保护责任,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积极引导活化利用,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本次公布的26处历史建筑包括文儒坊2号、麒麟弄5号、学院后巷8号、上杭路85号、西侧、台江书院、合春商号、上岐黄氏民居、西庄王家大院、马尾造船厂大礼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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